百億地下匯兌案 主嫌判1年半

百億地下匯兌主嫌吳承霖於嘉義地方法院審理期間出庭。(本報資料照片)
百億地下匯兌主嫌吳承霖於嘉義地方法院審理期間出庭。(本報資料照片)

台商吳承霖涉嫌經營地下匯兌,經手史上最大宗地下匯兌金額124億89萬餘元,其客戶之一田孝祖、林勇志等人將網路博弈所獲利約8億元透過此管道洗錢,嘉義地院昨日針對此案判決90名被告有罪,吳承霖判刑1年6月、田孝祖5年。全案可上訴。

田孝祖被控經營賭博網站,利用大陸地區金融帳戶收付賭金,再透過吳承霖地下匯兌組織及不實合約等手法,將賭金分批匯回台灣;田孝祖去年10月間被羈押,12月間以2500萬元交保。

法官審理認定田孝祖將賭博犯罪所得以地下匯兌匯回台灣,掩飾、隱匿不法所得的去向,製造金流斷點,妨害金融秩序,賭博罪判處2年8月,共同犯洗錢罪判處2年6月、併科罰金8萬元,得易服勞役,應執行5年徒刑,罰金併執行之,追徵未扣案之犯罪所得8億元。

林勇志賭博罪判刑1年7月,共同犯洗錢罪判刑7月、併科罰金6萬元,罰金得易服勞役,應執行2年徒刑,罰金併執行之,均緩刑5年,於本案判決確定後1年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200萬元。林勇志遭查扣的保時捷等名車拍賣所得1200多萬沒收。

吳承霖犯洗錢罪,判1年6月徒刑,併科罰金8萬元,罰金得易服勞役,未扣案之犯罪所得47萬2843元沒收,吳還另涉《銀行法》、《洗錢防制法》案件審理中。

嘉義檢警於2019年8月間查獲吳承霖及陳玟叡夫妻涉嫌集團化經營兩岸地下匯兌,2年間匯兌總金額約124億89萬餘元,依銀行法、洗錢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並陸續追查出知名博弈富商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