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警環聯合稽查 4hr取締78件違規

市警一分局加強查緝未黏貼審驗合格標章的電動自行車。(一分局提供)
市警一分局加強查緝未黏貼審驗合格標章的電動自行車。(一分局提供)

記者陳治交∕台南報導

市警一分局十九日晚間結合交通警察大隊、台南監理站、台南市政府環保局等權責單位,在中華東路後甲圓環執行「監、警、環聯合稽查」專案勤務,四小時取締七十八件違規,其中「電動自行車」改裝後行駛速度動輒七、八十公里,若未黏貼審驗合格標章即沒入車輛。

本次勤務共開罰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十八條改裝車輛七十二件、無適格駕駛四件,取締未戴安全帽一件、改裝變更原有規格一件。

台南市國家公共建設及民間投資工程如火如荼進行,常見移工騎乘改裝電動自行車,警方將加強未依規定戴安全帽、闖紅燈、酒後駕車及未依標誌、標線行駛等項目取締,若未黏貼審驗合格標章,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拼裝車輛未經核准領用牌證行駛」,沒入車輛;電動自行車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可依同法第七十二條第二項,處所有人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

一分局長方國璽表示,鑒於電動自行車無需考照便利性,提醒民眾選購審驗合格的車輛,勿購入來路不明的拼裝車,以免發生車輛故障或自燃風險,保障自身及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