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較於傳承部落文化的原根職校,《原住民教育法》只見彿身不見彿心

文:Kohe Kagi

我們很難否認在現今的主流文化中原住民被主流社會歸類為相對弱勢的族群。

大多數原住民面臨經濟、城鄉資源和教育資源上的差距,原鄉的工作機會不多,大部份原鄉青年因為經濟因素只好背井離鄉的到工作機會的地方居住,更年輕氣盛點的不是志願役就是做粗工,以維持生活。原住民族文化在現今的主流社會之下早已漸漸流失,甚至多數平埔族早已被漢化,就算正名消失的傳統還是難以找回。

中華民國的法律文化以漢族群的文化、認知與他們的習慣為依據訂定的,在主流社會上還是處於相對弱勢的原住民族群通常很難去保留自己的文化,從而慢慢否定或開始不重視自己的文化,但1998年為了保障原住民族教育權和發展原住民族教育文化,特別訂定《原住民教育法》,開始讓慢慢不被重視的原住民傳統文化回歸到校園裡學習。

《原住民族教育法》的主旨就是希望能夠讓原住民學生在實行一般教育的學校也可以學習到傳統的原住民文化,以達到「教育的目的」。另外也藉此培養原住民族學生對自我族群文化的認同感。現今原住民族教育的發展,在所謂的「實驗三法」通過之後,許多非學校型態的教育如雨後春筍般成立,譬如台中的博屋瑪國小、屏東的長治百合國小、宜蘭的大同國中等都是在這波民族教育改革浪潮中轉型為實驗教育的國中小,開啟了原住民族教育發展的新頁。

原住民族學校的現況

筆者所就讀的高中,就是一所學生約有八成是泰雅族的原住民重點學校。

剛開始,筆者對原住民文化教育當然沒什麼興趣,但接觸愈深對泰雅文化愈有興趣後也就想學得更多,可是也意識到現階段的原住民民族教育好像存在著一些問題,110年度《原住民族教育法》被新聞媒體推上版面,剛好知道《原住民教育法》準備修法,讓我更想知道我所發覺的問題和現行《原教法》準備修法有沒有關聯。

這也是為什麼我這次探討的議題是《原住民族教育法》,而下面是筆者這幾年對學校的民族教育意識到的一些問題:

學校除了一般教育外硬是加入民族教育,但因為還要上一般教育的國英數社自等課程,所以上課時間上常常東湊西湊,並沒有具有完整主體性的課程。

學校的學生組成結構除了多數的原住民族學生之外,還有一部分的平地生。所以這些平地生不明白學原住民文化、並不是那麼有興趣;甚至,原住民族學生自身也對傳統文化的理解只停留在認知層面,並沒有很深層的理解與反性,因此就會出現一般教育在一部份原民生眼中很無趣乏味,而民族教育在一般生眼中卻是負擔和多餘的情況發生。

學生不明白上民族教育的意義,即使編織編得再好,舞蹈跳得再棒,還是得要面對高三的大考。在這樣的掙扎之下,很多原住民同學沒有繼續升學,所以願意學得很努力在學,對學習無法提起興趣的同學就會提早投入職場。

學校一方面要保留傳統文化卻又要提高就學率,也造就學生在一般教育和民族教育都如浮光掠影般,尤其民族教育的學習效率又不如預期,讓學生容易傳統的一般教育上有跟不上進度的情況發展。

感覺民族教育都偏向技藝導向的教導,學生會唱會跳會做陷阱,但不知道舞的內涵、歌的意義或陷阱為甚麼做成這樣,好像只是在學怎麼做,而不是在傳承。

從筆者的觀察發現《原住民族教育法》修正的內容好像多偏向師資問題和原教分工做修法,還有放寬原住民重點學校的民族教育彈性,讓學校不用像以前一樣處處有限制,還會另訂一個原住民族學校法,目標是提供一個從幼稚園到大學都是原住民實驗學校的完整教育體系,讓原民生對族群有更大的向心力。

修法是改變原住民族教育的契機,所以必須有更多的討論與協商,才能夠真正符合原住民族教育的目標。

《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十一項「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1998年《原住民教育法》三讀通過,同年由總統公布實施,此後奠定了原住民族教育法的基礎,惟有許多不足或有爭議之處但一直沒有被重視,但沒想到2015年《實驗三法》通過後國教署推動的實驗教育,讓更多原住民族地區參與實驗教育的方式,回歸傳統傳承原住民文化,完善原住民地區學校的民族教育。

《實驗三法》帶來的契機,讓《原住民族教育法》沉寂幾十年後卻突然被炒得沸沸揚揚。

筆者曾在2018年有幸參訪位於宜蘭縣大同鄉寒溪村的不老部落,不老部落就是《實驗三法》之下的產物,成立十餘年,終於在2015年5月正式由宜蘭縣政府通過成立原根職校(原根團體職業學校),目的在回復傳統、結合現代,且幫助原住民青少年學習一技之長,傳承部落傳統工藝。

最讓我感到訝異的,是原根職校既是學校卻也像個部落般,在那裏的學生不僅能傳承傳統原民文化、工藝、建築、語言等也更能心繫著自己的族群,而且三年學校還會提供建教合作,不會讓家境清寒的原民子弟沒辦法放心學習,也不怕三年讀完只能留在部落。

對一般的學生來說,常很難從一般教育和民族教育找到平衡點,總是很難兩邊都顧好,但在我看來像原根職校這類型「部落學校」的民族教育實行,無異於是要改善這種一般教育和民族教育間的不平衡。東澳國中校長也曾談到:「我認為原住民教育真正的核心議題是知識體系。原住民能不能有自己的知識體系、教育體系,從幼兒園到博士班,現在的民族相關系所都是用考的,土地感受低、認同低、在地意識不足,只有知識,體質很虛弱,如果可以從小建立,豈不是很好?」

希望未來這個問題能透過法律更完整的解決,讓部落學校變成課程具有系統性和教學具有效性的民族學校。

結語與建議

《原住民族教育法》和《原住民族學校法》的推動確實解決了不少現行明確的問題,在民族教育上的不完整與限制透過修正《原住民教育法》改善,而原民生對族群認知低落和未來出入也另設《原住民族學校法》來延續部落學校的優點。

不過,法案並沒有針對原民學生讀原住民重點學校學民族教育後,出社會和考試的問題做討論,而且讀一般學校的原民生和讀原住民重點學校的一般生的問題也沒正視,好像只是為了表現肯定多元文化、推行轉型正義趕緊拚出來的產物。不該只是針對配套措施做修改,或許學生和老師在實踐和效率上,原民學生未來出入與對原民文化有興趣的一般生也該考量到,並不是流於空泛的政策,表面說說要放寬學校民族教育的限制。

政府除了重視原住民主體,也該正視原民生學習所面臨的問題,期許原住民權益能更加完整,免於使原住民族教育法變為只見彿身不見彿心的立法,Lokah!(泰雅語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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