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弱勢比率只拉高至40% 內政部曝原因

立院內政委員會今天(6日)審查住宅法修正草案,討論社會住宅承租弱勢所佔比率,儘管多位跨黨派立委都主張提高到50%,不過,內政部坦言承受周邊社區極大壓力,提案委員管碧玲同意折衷,從現行30%只提升到40%,另外,時代力量則提出更高的45%版本。(張柏仲報導)

包括提案立委管碧玲在內,多位跨黨派立委發言時大多主張應該把弱勢戶承租社宅所佔最低比率,從現行30%一舉提高到50%。不過內政部營建署長吳欣修指出,很多社宅周圍的民眾,他們過去有一些不好的經驗。

吳欣修表示,早期社宅有所謂平價住宅或國宅政策,過去的平價住宅的確都是由中低收入戶居住,他們長期對於環境維護的程度,周圍居民都非常擔憂。所以是不是現階段要把比率提到這麼高?會不會提高之後,我們要到周圍溝通也會越來越困難?反而讓社宅推展愈來愈辛苦。

立委管碧玲也顧慮到鄰里一旦強烈反對,會不會產生「標籤化」作用?因此也同意採行折衷辦法,將現行30%調高到40%,而非一次調高到50%;但時代力量則維持45%的方案。

此外,立委們也同意針對適用對象做出調整:加入新住民身分,不過為了保障國民居住權益,僅限於已經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的新住民才具有資格。

(圖:立院國會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