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評/負責任大國的長效減碳機制

大陸領導人習近平去年9月在聯合國大會提出「雙碳目標」承諾,近期在英國格拉斯哥舉行的第26屆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COP26)會中又與美國發表聯合宣言,再次承諾加速行動減緩氣候變暖。儘管如此,外界對於大陸減碳行動仍充斥質疑之聲。

避免運動式減碳

氣候變遷是全人類亟需攜手應對的挑戰,無論是從「負責任大國」角度,或大陸碳排放量居世界第一,大陸積極減碳都責無旁貸。但大陸強調「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也有其道理,歐美發達經濟體工業化200年,已告別高碳排放發展模式,也走完了「先汙染後治理」的過程,在解決環境問題方面擁有更大的能力和更先進的技術。因此大陸提出「歷史欠帳」論,並從現實條件出發,要求已開發國家扮演帶頭作用並承擔更多義務。

另外,作為「世界工廠」,大陸溫室氣體排放量急劇增長的相當一部分,是為了滿足先進國家的需要,即生產大量出口廉價產品而排放的,有統計數據顯示,大陸約1/4的碳排放源自貿易順差。當然,身為「世界工廠」,大陸在減碳方面需要做得更多。大陸自2006年起就是全球碳排放量最高的國家,現在的全球溫室氣體總量有超過1/4是大陸排放的。

相對於多數已開發國家在1990年就實現了碳達峰,並計畫在2050年實現碳中和,大陸設定的碳中和目標整整少了30年時間,這也是在日前拜習會中,大陸方面強調的「將用歷史上最短的時間完成全球最高的碳排放強度降幅」,但大陸能否如期履行承諾,外界質疑聲不少。

譬如前段時間,大陸多個省分大範圍「拉閘限電」,讓人產生「運動式減碳」的聯想。北京為避免矯枉過正,開始修正減碳政策,國務院常務會議日前提出調整市場交易電價上下浮動範圍,糾正地方「運動式減碳」行為,國務院辦公廳發文鼓勵支持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修復等。中共十九屆六中全會後的新聞發布會上明確表示,要吸取上世紀50年代「大躍進」、「人民公社化運動」的經驗教訓,在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推進共同富裕的進程中,都要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一步一腳印向前邁進。

國家、企業共創動能

避免「運動式減碳」,須建立長效機制。首先,能源價格改革刻不容緩。在經過40餘年的改革開放後,大陸絕大部分價格管制已經放開,目前少數幾項就包括正在逐漸放開的能源領域。「拉閘限電」現象的大範圍出現,就與煤炭價格基本放開但電價仍受管制導致的價格倒掛有密切關聯。當然,能源領域事關國家安全,改革必須慎之又慎。但上述國務院會議允許一定程度放開電價,被大陸學者視為「非常好的轉折點」,可能將對未來的電力部門改革、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能源結構轉型乃至經濟發展模式轉型,具有深遠影響。

其次,建立有效激勵機制,以提高地方政府、企業和民眾嚴格落實減碳措施的積極性。大陸早在1979年就已頒布《環境保護法(試行)》,但在執行面不能單靠行政命令,否則就容易出現「一刀切」式的限電限產或「運動式」減碳,而應當找到社會成本較低的市場化減碳方式,建立地方政府嚴格執法的激勵機制。除了碳交易這樣的中央級政策,環境稅、碳稅和引入競爭機制的補貼等經濟政策,都是值得進一步深入改革的方向。減碳到底該採取碳交易還是碳稅,目前仍未有定論,考慮到歐盟已經提出建立「碳邊界調整機制」即俗稱「碳關稅」,不妨就二者混合的體制進行相應探索。

大陸民眾已普遍具有綠色環保意識,但僅靠民眾自覺仍遠遠不夠,反而是一些經濟手段可能更為有效,譬如有企業在「雙11」期間施行的快遞包裝回收換雞蛋活動,就獲得480萬人參與和分享,案例雖小,有可借鑒之處。國家、企業攜手合作當可創造最大動能,早日實現減碳目標。

總而言之,大陸需要有長效機制做出根本改變,發展低碳經濟,才能確實達到減碳目標,在減緩氣候變遷上作一個「負責任的大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