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向心夫婦共諜案,為何變成洗錢案?

受「王立強共諜案」牽扯、已被限制出境五百天的中國創新投資行政總裁向心夫婦,日前被台北地檢署以違反洗錢防制法起訴,法院隨即再裁定限境。這不僅意味檢調至今並未查出向心夫婦充當共諜的真憑實據,也證明民進黨政府對於這個烏龍共諜案始終不肯鬆手。

二○一九年十一月下旬,澳洲多家媒體報導,自稱中共間諜的王立強聲稱,他曾是解放軍發展間諜活動的外圍組織香港中國創新投資公司員工,曾來台策動媒體及網軍為高雄市長韓國瑜助選,企圖推翻蔡英文政府。民進黨除將該案炒作為中國大陸影響台灣大選以及國民黨與共產黨勾結的證據外,蔡總統也表示「這個案子國安單位已有掌握,也透過相關單位深入調查」;並於當月二十四日將正要出境的向心夫婦攔截,隨即列為國安法發展組織罪被告。

諷刺的是,這個案子很快就證實是王立強自編自導自演。由於諸多疑點,澳洲情報單位對王立強的說辭「高度懷疑」,認為他在中共情報圈只是邊緣小角色,經手過的情報工作也很低階,很可能是以身為間諜為藉口,企圖尋求庇護或取得居留權。二○二○年初,澳洲各大報就相繼報導,這是騙局醜聞,係因澳洲媒體競爭所致;澳洲法院更認證王立強詐騙,將其資產凍結。

儘管王立強共諜案已證明多半杜撰捏造,但被他牽連的向心夫婦仍在台接受偵辦,且檢調一再延長限制出境。由於法令規定偵查階段對被告限境最長十四個月,檢調對向心夫婦的限制禁令,本月十三日即將屆滿,不得再予限境,在此之前檢方突以洗錢罪起訴兩人,外加繼續限境,此一作法縱然於法並無不合,外界卻不免起疑。

例如,有律師質疑,檢調以共諜案為名,追查一年多,最後卻在限制出境禁令期限前起訴洗錢罪,恐有「政治辦案」之嫌;也有法界人士質疑,如果向心確實違反國安法來台發展共諜組織,經這段時間調查,檢調若有證據就應起訴,不宜養案,或假共諜案之名偵辦,卻只查洗錢案。

平心而論,向心夫婦如果真是共諜,在台發展組織,企圖顛覆政府,自然罪無可逭,不只有必要限制出境,且應依法嚴懲。可是,檢調查了五百天,也向澳洲國安單位多次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卻始終查不出足以將其繩之以法的證據,如今再用洗錢罪繼續限制其出境,不外三種可能:第一、向心夫婦違反國安法,涉及共諜罪,確有重大嫌疑,即將突破,只是還未拿到確實證據,所以用洗錢罪起訴,延長限境期限,繼續追查共諜罪。第二、向心夫婦在台發展共諜組織,罪證不足,但偵查過程中發現有洗錢之嫌,所以另起爐灶,繼續限制出境。第三、向心夫婦共諜案辦不下去,但解除禁令會凸顯檢調羅織罪名,所以另以洗錢罪起訴,違反國安法部分則以繼續偵辦拖下去。換言之,起訴洗錢罪只是為了掩蓋共諜罪難以為繼的事實。

究竟哪一種可能才是真相?日後自會揭露。不過,根據經驗判斷,一般共諜案都是長期蒐證,搜索前事證充足才會出手,收網後很少不動用聲押處分。向心夫婦自二○一六年即已來台置產,生活奢華,行事高調,早被情治單位注意,如今涉及共諜罪,起訴後豈有不收押之理?有鑑於此,向心夫婦有無洗錢?姑且不論;但要確認他們是共諜,檢調應是至今尚無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