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離境 貨船乖乖繳罰款

擱淺在彰縣外海的米達斯號脫困後易手,彰化分署祭出「禁止離境」後,終追索到九十萬元環保罰款。(記者曾厚銘翻攝)
擱淺在彰縣外海的米達斯號脫困後易手,彰化分署祭出「禁止離境」後,終追索到九十萬元環保罰款。(記者曾厚銘翻攝)

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

民國一○八年十二月六日,原屬獅子山共和園的米達斯雜貨船在彰化縣大城鄉三豐村的海岸擱淺,由於這艘船上載有廿四點五公噸油品,彰化縣環保局認定顯有污染之虞,依違反海洋污染防治法裁處九十萬元,但該船公司不僅未繳罰款,還易手他人,經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的追索並祭出「禁止離境」後,新船東協議每月繳納十萬元,同時取得擔保契約成立後,執行署撤銷限制船舶離境處分,完成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米達斯號的船公司為一外國公司,位於塞席爾共和國,彰縣環保局開出罰單後輾轉囑託駐南非代表處代為送達裁處書卻失敗,彰化縣環保局只能依法進行公示送達,並於公示送達期滿後,今年十一月一日移請彰化分署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