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地停車遭刻字 雙方互告

陳姓男子將車停私人土地,遭地主在引擎蓋刻上「此處是私人土地未經允許勿停放」十四字。(記者陳金龍翻攝)
陳姓男子將車停私人土地,遭地主在引擎蓋刻上「此處是私人土地未經允許勿停放」十四字。(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沙鹿區陳姓男子將車停私人土地,遭地主在引擎蓋刻上「私人土地」警告。他氣不過,以為停在這塊地另一輛白色轎車是地主的車,撒冥紙、持球棒猛砸後到明秀派出所自首,才發現砸錯車,與車主和解,但他怒告刮車地主毀損,也遭地主反告侵入住宅,警方受理後已依法送辦。

十九歲陳姓男子二十二日晚八時許將轎車停在沙鹿區東晉八街六十一歲陳姓私人土地裡面,要開走時發現愛車的引擎蓋,竟被刻滿「此處是私人土地未經允許勿停放」十四字。陳男火大,但找不到地主可理論。他不久後發現,這塊土地上又停放另一輛白色轎車,認為一定是地主的,氣到先在車輛周邊撒冥紙,接著拿球棒猛砸車窗洩憤。

陳姓男子以為停在這塊地另一輛白色轎車是地主的車,氣到先在車輛周邊撒冥紙。(記者陳金龍翻攝)
陳姓男子以為停在這塊地另一輛白色轎車是地主的車,氣到先在車輛周邊撒冥紙。(記者陳金龍翻攝)

清水警分局指出,陳男發洩後,到明秀派出所自首,坦承自己因為車被刮才砸車。警方透過車籍資料,連絡上白色轎車周姓車主,陳男這才發現這輛車根本不是地主的。砸錯車的他頻頻賠不是,並與對方達成和解。

警方表示,陳男堅持提告地主刮他車,涉犯毀損罪;地主到案說明時也不甘示弱,反告對方侵入私人住宅,警方受理後已依法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