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補貼延長兩個月!申請資格是什麼?金額有多少?房東不同意怎麼辦?

租金補貼原計8月31日申請截止,為惠及更多民眾,內政部營建署宣布延長受理兩個月!截至8月29日,已有27萬戶租屋族申請,你也+1了嗎?還沒的話,趕快跟著小編了解申請資格和辦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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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補貼申請延長至10月31日下午5時,有意申請的民眾請把握時間。示意圖來源:Getty Images
租屋補貼申請延長至10月31日下午5時,有意申請的民眾請把握時間。示意圖來源:Getty Images

租金補貼申請方式為何?要準備哪些文件?

為了讓民眾便於申請及享有租金補貼政策的照顧,本次「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受理時間,延長至10月31日下午5時,申請方式分線上申請及書面申請。並有有3666間房屋仲介門市設立「申請租金補貼服務據點」,協助租客申請補助,民眾可以多加利用。

  • 線上申請:至內政部住宅補貼線上申請網站,提出申請並上傳相關文件,申請日認定以完成案件送出的當日為準。

  • 書面申請:在申請期限內,填妥申請書,並準備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應檢附文件後,以掛號郵寄至內政部營建署(地址:105404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辦理,申請日認定以掛號郵戳為主。

  • 尋求房仲、民間團體協助申請:攜帶健保卡、租約與存摺封面影本等文件,前往永慶集團、信義房屋、住商房屋、大家房屋、中信房屋、台灣房屋、東森房屋、太平洋房屋、21世紀不動產等仲介門市,請經紀人幫忙線上申辦。亦可尋求民政體系、社會福利、相關民間團體等,協助辦理線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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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補貼申請資格再放寬!補貼戶數擴大至50萬戶

這次行政院公布的「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預計補貼戶數將自原本的12萬戶擴大至50萬戶,經費金額也從57億元提高到300億元。除了原本符合資格的租屋族,另加入16萬戶所得放寬後的新戶、9萬戶主動通知經濟弱勢族群、2萬戶包租代管承租戶轉軌,以及5萬戶加強宣導的新申請戶,有意申請的民眾還請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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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補貼申請條件也變鬆 月平均所得不超過最低生活費3倍即符合

過去,租金補貼申請人每月平均所得不超過最低生活費金額2.5倍、直系親屬沒有自用住宅,並且有租屋事實,才可申請租金補貼。這次租金補貼專案也放寬申請條件,申請人每月平均所得不超過最低生活費3倍,就符合申請標準;生活費標準則依據租賃住宅所在地,有所不同。民眾可先透過「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資格檢視及金額試算」網站,試算出補貼金額。

租金補貼金額再加碼!單身、新婚、育兒家庭1.2倍起

  • 過去租金補貼金額,依據不同租屋地及不同條件,補助範圍在2000元至8000元:

  • 此次租金補貼專案,依不同申請對象,增加1.2倍至1.8倍以上:

租金補貼舊戶資格直接代入 9月申請者預計12月撥款

本次租金補貼,10月31日下午5時以前都能申請,新戶只需準備申請單、租賃契約、存摺,其他身分資格將會透過資料庫審核;既有補貼戶,則會由營建署直接代入資料審查。8月31日前申請的補助資格,審核預計9月完成,補助金將於10月統一發放,撥款一年;9月後申請的民眾,則預計12月起統一發放租金補貼,撥款一年。

租金補貼申請需要房東同意嗎?

內政部表示,房客無需經過房東同意,即可提出租金補貼申請。申請通過後,房東經由地方政府認定,將自動成為公益出租人,即可享有綜合所得稅每屋每月1.5萬免稅、房屋稅稅率1.2%、地價稅稅率2‰等稅金優惠;若有相關疑慮,可參考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公益出租人專區」

房東不允許申請租金補貼、威脅調漲租金怎麼辦?

對此,內政部回應,如果房東禁止租戶申請租金補貼,房客可按消費者保護法第12條民法第247-1條,主張房東要求無效並拒絕。

要是房東進一步威脅調高房租,或要求房客應負擔所增加的稅賦,已違反定型化契約規定,房客可以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主張約定無效之外;還可以檢附相關事證,向縣市政府提出檢舉和申訴,將可依消保法第56-1條,處房東3萬至30萬元罰鍰,屆期不改正者處5萬至5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父母有房子,我還能申請租金補貼嗎?

針對「爸媽有房,自己在外租屋」的情形,營建署說明,由於家庭成員只採計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所得與財產資料,即便戶籍和父母同戶,還是可以申請租金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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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屋處是違章建築,可以申請租金補貼嗎?

鑑於違建承租戶通常也屬於經濟困難方,這次租金補貼專案納入頂樓加蓋等未登記建物的承租戶,但須符合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問與答第19題的條件。不過還是友善提醒大家,承租未登記建物時,一定要再三留意安全性。

與人合租分租套房、沒有設籍在租屋處,也能申請租金補貼嗎?

可以!申請人只要符合下述條件,就能申請租金補貼:

  • 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已成年、未成年已結婚、或未成年已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者

  • 家庭成員均無自有房屋

  • 家庭成員每人月平均所得低於租賃房屋所在地公布之最低生活費3倍

  • 申請時家庭成員均未接受政府其他住宅相關協助

申請租金補貼後搬家,會影響領取補貼的資格嗎?

申請人若有搬家情況,不會重新審查資格,但須在三個月向營建署補交新租約,營建署會再審查租約資料和後續補貼金額,確認完當月或次月才會繼續核撥租金補貼。需特別注意的是,租約中斷期間不會核撥租金補貼,為了避免影響補貼權益,請民眾盡快於租約中斷前,檢附新租約。

實習記者:陳昭容、吳桂芳

核稿編輯:沈孟燕、廖梓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