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記帳士系列八》電子發票與台灣稅務的展望

文/張國強

統一發票的前世今生
說起現今最夯的電子發票,先談談它的前身樣貌,「統一發票」。
統一發票的制度,源自於民國39年,由當時臺灣省政府財政廳頒布「臺灣省營利業事業統一發貨票辦法」及「臺灣省統一發票給獎暫行辦法」,並於次年元旦實施,開啟了統一發票的時代。

當時的統一發票僅有手寫式,並區分為三聯式與二聯式,三聯式開立的對象為營利事業單位,二聯式的開立對象為非營利事業單位或自然人,隨著時代的演進,個人電腦雖尚未普及,但已可為企業做些資料的統計及列印文件,在民國69年,財政部新增了專供機器列印的「收銀機統一發票」及「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讓企業在開立發票的作業上,更有效率,也更為簡便,此時,已有手寫式二、三聯統一發票、收銀機二、三聯式統一發票及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共同運用並存。

時光飛梭,個人電腦開始普及,中華電信、有線電視台,也開始大力推擴網際網路,財政部亦開始著手規劃透過網際網路開立統一發票,不但能節省紙張,還能更有效率,就在民國89年11月間,財政部發布「網際網路傳輸統一發票試辦作業要點」,從企業與企業之間的交易開立統一發票(稱B2B)及企業與一般消費者間交易(稱B2C),透過電腦及網路傳輸,使整個開立的過程,更快也更有效率,查詢歷史記錄,也更為簡便,電子發票由此而生,由於政府的大力推廣及整合,電子發票加入了載具儲存功能,使能真正達到無紙化電子發票,於107年5月,財政部資訊中心,將透過載具儲存的電子發票,正式命名為「雲端發票」。

落實租稅正義,稅務申報的重要性
民國80年之前,台灣的便利商店並不像現在那麼的普及,大多是雜貨店、甘仔店,多數無統一發票的概念,80年後,便利商店開始慢慢的盛行,寬敞、明亮、便利、商品種類繁多,這樣的特性很快的就取代了傳統商店。還記得統一發票施行時,同時也有給獎辦法嗎?其目的不外乎是鼓勵消費者,在消費時記得索取統一發票,避免有心的營業人,短漏開統一發票,造成財政稅收減損。在開立發票完成交易後,還有「申報」、「繳納稅賦」的程序得完成,這時就得仰賴稅務專業人員申報。其實,在統一發票施行時,就有許多稅務專業人員在協助辦理營業人稅務申報,起先這些專業人員在執業時,並無法源依據,這對營業人來說,沒有稅務保障,對代理人來說,亦無專業程度上的呈現,在多次的協商與建議下,最終於民國93年6月間,制定了「記帳士法」,全文39條,明定記帳士執業範圍、資格、操守,開啟了營業人、稅捐稽徵單位、記帳士,三方的合作關係。

網路媒體申報取代人工申報
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應以二月為一期(除另外申請一月為一期之外),於次期開始十五日內,填具規定格式之申報書,申報統一發票開立及抵扣情形,並如期繳納稅賦,起先的人工申報,可想而知,大量的計算、加總、分類、填寫,進項統一發票更需區分稅金500元以上及500元以下,發票格式也要分冊處理,大大的增加人力作業時間,期間若有進銷差異或填寫錯誤之情況,更正起來更是耗時又費力。

民國89年2月23日,財政部以臺財稅字第0890450552號函,訂定了「營業稅電子資料申報稅作業要點」,其中統一規劃了:一、營業稅媒體格式,例如磁片磁帶(當時隨身碟尚未普及),二、檔案種類,例如資料檔、申報書檔,三、媒體標籤,四、進銷資料格式,例如資料長度、發票格式代號,五、申報書檔格式,六、直接扣抵檔格式,共計六大點,開啟了媒體申報時代,這個劃時代的作業要點,大幅減少了人工作業時間及錯誤的發生,在記帳士作業端,配合軟體的審核機制,將資料的正確性提高,最終在財政部的資料庫中,縱有勾稽錯誤,亦能用最少的時間排除或更正,既省時又省力。

提升執行效率,節能減碳護地球
因應電子商務蓬勃發展,政府積極推動電子發票,財政部於89年11月29日發布「網際網路傳輸統一發票試辦作業要點」,起先由B2B(企業對企業)開始,記帳士立足於輔佐之位,協助營業人透過網路平台開立統一發票及收取統一發票,整體作業上,尚屬順利,雖有小缺失,但都能即時的修正與改善。

但政府要做到真正的節能減碳,勢必是B2C(企業對消費者)這個階段,為讓營業人能更快的投入B2C計劃,財政部在95年8月15日啟動了「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建置及維護委外服務案」,鼓勵民間機構成立加值服務中心,用以協助營業人加速導入電子發票運作,並統籌儲存電子發票,讓電子發票儲存備份,能更有保障。

其實,起先推動電子發票時,過程並不盡理想,多數的消費者,還是習慣索取紙本發票,由於電子發票已存放於雲端,營業人所列印來的僅為「電子發票證明聯」,原先這個證明聯不論寬度、長度,各家營業人皆不同,造成消費者諸多的困擾,而營業人所要面對的,是設備的更新汰換,操作人員的訓練,平台業者的使用費及網路費用,更甚者,曾有使用者端、平台端、雲端資料不同步的問題,但這些都在財政部與資服業者的努力下,一一克服,並率先由超商、超市、百貨、速食業者開始推動執行,唯獨一般的中小企業,因需再投入設備成本,以至於接受度不高,但推動電子發票,是勢在必行的,財政部各區局、分局,多次與記帳士業者商討中小企業推行的議題,除提出改善建議外,對於營業人,記帳士業者也是立足於輔佐的角色,大力推廣提升中小企業對電子發票的接受度。

電子發票與台灣稅務的展望
在電子發票完備上路後,對於消費者而言,透過悠遊卡、一卡通、智慧型手機、智慧型手錶、手機條碼,都能儲存電子發票,財政部更推出了「統一發票兌獎」APP,整合您手上的支付卡片,都能完整的記錄所有的消費資訊,並且提供自動兌獎功能,消費者不必再花大把的時間兌獎。

而對於營業人,雖需投入成本,但帶來的最大效益,是除去了紙本發票的儲存成本與放置空間,且每一期也不需要去購買及搬運統規的紙本發票,記帳士執業者,透過網路整合平台,即能下載完整且正確的發票資訊,不但落實節能減碳且更有效率。

103年財政部與行政院跟部會合作食品安全政策,規畫「食品產業之財稅巨量資料分析應用與推廣輔導計畫」,此計畫是透過電子發票,追溯食品業者上、下游廠商之交易流向溯源追蹤,食品衛生安全是人民生活相當重要的一環,當有問題的食品出現時,既能用最短的時間暫停不良食品的製作與銷售。

對稅務體系而言,透過電子發票,更或是現行推廣的電子帳冊,我們不用再大費周章的列印及呈送紙本,透過資訊平台及統一規格的媒體檔案,稅務人員即能在電腦上檢視,或許大家會擔心,這樣查稅,不就很容易被查到帳務有無稅賦之虞,但試想,納稅本就是國民應盡的義務,沒有合理的稅收,國家要如何建設。這是一條邁向租稅正義的道路,大家應予以支持,讓稅務體制更完善、更透明,人民才有更保障的生活與未來。

(社團法人桃園市記帳士公會理事長張國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