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香檳進口關稅降10%

立法院會昨三讀通過修正海關進口稅則第22041010號,將香檳關稅由現行20%降至10%。此外,也三讀通過《關稅法》修正,明確規範轉運、轉口貨物通關、申報及管理,強化貨物監控強度,並將違規業者的罰鍰上限,由從現行3萬元提高至300萬。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等人提案指出,目前世界僅法國香檳區所產者能稱為「香檳」,因此這次海關進口稅則修正草案,實際上影響稅收範圍極小;香檳關稅合理化,可以創造民眾、台法邦誼及對外關係發展三贏局面。

林楚茵表示,現行香檳關稅20%高於一般葡萄酒的10%,在香檳關稅合理化後,民眾購買香檳的負擔將減少,但這也需要業者配合,把減少的關稅反映在售價。

此外,為杜絕走私、貨櫃調包等不法行為,《關稅法》修正條文明定轉運、轉口貨物通關、申報及管理,並提高貨棧、貨櫃集散站業者違反貨櫃及貨物存放、移動、通關或管理的罰鍰上限,由現行的3萬元以下罰鍰,大幅提高為300萬。條文並增訂業者違反自主管理作業事項的處罰規定,將保稅運貨工具所有人違反相關規定的裁罰額度,由原定3000元以上、1萬以下罰鍰,提高為6000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修法也增訂物聯網全時監控建置計畫的執行依據,規定經海關指定的保稅運貨工具,應裝置即時追蹤系統,載運未經海關放行的進口貨物、經海關驗封的出口貨物及其他應受海關監管的貨物,應加封車機封條,並維持即時追蹤系統正常運作及傳輸電子資料至海關指定的資訊平台。(飲酒過量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