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加強稽查 把關食安

記者李恬郁/綜合報導

端午節將至,為保障民眾端午應景食品衛生安全,衛福部食藥署與地方政府合作,啟動「110年度端午複合式專案」。於佳節前加強食品源頭製造,以及市場稽查抽驗,讓民眾吃的安心。

食藥署表示,即日起啟動「110年度端午複合式專案」,對象涵蓋粽子製造業(含提供網路行銷販售者)、傳統市場販售業、大賣場及知名粽子業者等。稽查重點則包括食品業者登錄、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產品標示等,並進行抽樣檢驗,若違反相關規定依法處辦。

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科長楊千慧指出,民眾在外購買粽子,可通過食品標示確認內容物、原料產地等資訊。自己包粽的民眾,購買食材前要留意賣場是否清楚標示產地來源;若要增添鹼粽口感,因硼砂進入人體將轉變為硼酸,引起食慾不振、噁心腹瀉等,全面禁用已多年,可用三偏磷酸鈉替代。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遵守相關規定,經查違反《食安法》第8條第1項,限期不改正者,可處6萬元至2億元罰鍰;食品業者登錄不實、食品添加物未依標準使用,可處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

食藥署也提醒民眾,購買的粽子及食材要妥善保存,注意新鮮度並於保存期限內盡早吃完,同時勿攝食過量而造成身體負擔,並注意多攝取蔬果及適度運動。

食藥署與地方政府合作,啟動「110年度端午複合式專案」,加強食品源頭製造及市場稽查抽驗,讓民眾吃的安心。(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