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條例延長1年 政院函請立院同意

本土疫情嚴峻,行政院發言人羅秉成昨天表示,為因應未來疫情發展,行政院15日函請立法院同意「嚴重特殊傳染病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及特別預算施行期間均延長至明年6月30日。此外,目前特別預算仍有1300億元待執行,政院現階段暫無提出增加特別預算總額修法的需求。立院朝野黨團對此也一致支持。

羅秉成指出,依特別條例第19條第1項規定,原條例施行期間將於今年6月30日屆滿,同條第2項規定得經立法院同意予以延長。有鑑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於國際間仍屬嚴峻,且衡酌國內疫情發展變化快速,實難於6月30日前嘎然而止。

他表示,相關防疫作為及防疫設備、物資,以及醫療量能等皆有持續採行與整備必要,並得繼續執行該條例相關措施,且疫情發展變化難測,延長期間長短應從寬考量以為因應,政院依法提請立院同意將特別條例與特別預算施行期間均延長一年至明年6月30日。

羅秉成指出,原經立法院通過總額共8393.39億的特別預算,迄今尚有約1300多億待執行,為配合特別條例延長時間,特別預算施行期間有一併延長必要。

民進黨團幹事長鄭運鵬表示,這一次是特別條例第二次延長,而特別預算的額度還夠,目前看起來不需要增加預算,只需要延長使用期限,因此延長條例授權和延長特別預算使用期限應該都是單純的政策必要,民進黨團全力支持。

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表示,現在疫情嚴重且大幅擴散,為了防疫需要,國民黨團贊成紓困條例延長,也支持中小企業與個人貸款延長,但過去近8400億防疫紓困預算,有些單位執行效率不好,也應趁這次機會積極檢討執行。

民眾黨團總召邱臣遠認為,現在疫情造成新一波的擴散跟影響,民眾黨團支持紓困條例延長,但針對過去紓困相關執行數與剩餘預算,相關部門必須做盤點與檢討,並要求政院對預算的使用情形做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