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賄包商 大城鄉長、主席遭訴

彰化縣大城鄉長蔡鴻喜、鄉代會主席王宏銘,涉嫌各自透過白手套向2家綠能包商索賄,連芳苑鄉角頭也來分杯羹,5人不法所得共計2760萬元;彰化地檢署5日偵結,將蔡、王連同2名行賄廠商等7人,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等起訴,法院6日晚裁定王150萬元、蔡1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由台電子公司台汽電轉投資的星能公司,負責陸域風電及輸變電統包工程,承攬台電在大城、芳苑離岸風場陸域輸變電系統;朕豐營造廠則在大城鄉沿海下陷農地施作太陽能輸電管路工程,均須向公所申請許可,以利挖路施工。

王宏銘前年8月至今年3月間,透過擁槍自重的張姓黑道份子當白手套,向2家公司索賄,並暗示不給「回饋金」就煽動居民抗爭、阻撓施工,因而向朕豐黃姓負責人勒索410萬元、向星能索取750萬元。

芳苑洪姓角頭得知後不滿,疑似放話「芳苑人有比人卡細漢?」,讓星能又主動奉上750萬元;不料王男聞訊,覺得勒索金額太少,又找張男率眾至工地和工務所滋事,今年3月星能被迫再交付500萬元,由王、張分得250萬元、洪男250萬元。蔡鴻喜則透過調解會主席黃女當白手套,前年初起陸續索賄350萬元,才讓朕豐獲許可並順利完工。

檢警搜索時,查獲張男持有制式手槍與10顆子彈,再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洪男亦涉恐嚇取財罪。檢方偵結起訴後移審法院,法院6日晚裁定王、蔡各以150萬元、12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洪男限制住居,張男續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