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特區五港一空 將設醫院

昨(二十七日)行政院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內設置健康醫療中心,希望能吸引外國旅客,尤其針對中國旅客,來台灣接受健檢、醫美、重症等服務,而區內的醫療院所,全採自費方式負擔醫療費用,且法規的醫療救濟與健保在區內都不適用,衛署也不會採用評鑑制度,但使用的醫療器材、藥品等規範,在特別法設置之前,仍適用國內醫療法。 醫事處處長許銘能表示,台灣的醫療院所必須成立醫療社團法人後,才能向衛生署申請核可設立,目前預計在五港一空的特區中,各設置一家特區醫院,總量為六家,建議規模最好為二百床,目前還沒有任何醫療團體詢問,外資可投資區域內的醫院,但外籍董事不得超過三分之一,且排除中資進入。 許銘能接著說,醫療人員則先國內人員為主,第二階段則會開放百分之二十的外籍醫事人員,在台擔任專任醫師,但基本上排除中國醫師,且為了保障台灣一般民眾的就醫權益,專區內的醫師診次會受到限制,但目前還處於規劃階段,未來會在公布相關細節。 許銘能補充,專區內設置的醫療機構,雖然優惠稅率,但可能應針對盈餘繳交機營許可費,希望能幫助台灣的健保費用,但是因為屬於自由經濟特區,不會給予規定必須盈餘或者繳納金額,以避免相關團體投資醫院退縮,希望能夠把台灣醫療推向國際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