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議員顏旭懋涉運毒 遭開除黨籍

民進黨雲林縣議員顏旭懋日前因涉嫌運毒,遭屏東地檢署提起公訴。(圖:記者劉春生翻攝自黃國昌臉書)
民進黨雲林縣議員顏旭懋日前因涉嫌運毒,遭屏東地檢署提起公訴。(圖:記者劉春生翻攝自黃國昌臉書)

民進黨雲林縣議員顏旭懋日前因涉嫌運毒,遭屏東地檢署提起公訴。(圖:記者劉春生翻攝自黃國昌臉書)

民主進步黨雲林縣黨部昨日針對縣議員顏旭懋涉嫌漁船走私安非他命毒品遭屏東地檢署起訴一案,民進黨雲林縣黨部昨晚十點召開縣執、評委會,決議立即開除顏旭懋黨籍,取消下屆(二十屆)縣議員黨內提名登記資格;縣黨部主委江宗保強調,民進黨對毒品零容忍,黨員涉毒絕不寬貸,一律採最嚴厲處分。

民進黨縣評議委員會邱召集委員指出,根據紀律評議裁決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有關黨員之懲罰事項,由各所屬黨部執行委員會提案,移送評議委員會議決。顏旭懋是雲林縣黨部黨員,黨部連夜召開縣執委會、評委會,與會委員認為其行為已嚴重損害黨的名譽,無異議通過開除顏旭懋黨籍。江宗保指出,縣黨部執、評委會決議開除顏旭懋黨籍,取消其黨內提名登記。

年底村里長、鄉鎮市代表、議員選舉提名作業,仍由縣黨部針對登記的四十多名黨員同志進行各項資格審查中,請有心人立即停止散播這項不實訊息,黨部不排除對惡意散播不實訊息者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