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大法官意見書草稿外流》聯邦最高法院展開調查 外洩者會被判刑嗎?

美國政治網媒《POLITICO》2日揭露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意見書草稿,顯示讓墮胎權獲得憲法保障的關鍵「羅伊訴韋德案」(Roe v. Wade)判決將被推翻。聯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羅伯茲同日表示,該草稿為真,並指示法警調查文件外流。不過該草稿非屬機密文件,似乎沒有法規可起訴外洩者。

外流的草稿由保守派大法官艾利托(Samuel Alito)主筆,湯瑪斯(Clarence Thomas)、葛薩奇(Neil Gorsuch)、卡瓦諾(Brett Kavanaugh)和巴雷特(Amy Coney Barrett)4名由共和黨籍總統任命的大法官,也都贊成推翻1973年「羅伊訴韋德案」判決。

美國有線電視新聞網(CNN)3日引述消息稱,同為保守派的羅伯茲(John Roberts)並不想完全推翻「羅伊訴韋德案」判決,代表他和艾利托有不同意見。對於意見書草稿外流,羅伯茲強調,聯邦最高法院不受任何影響,「我已指示聯邦最高法院法警長(Marshal of the U.S. Supreme Court)調查外流案」。

約50人可取得意見書草稿

CNN表示,現任法警長柯利(Gail A. Curley)2021年上任,他看管約260名職員,包括聯邦最高法院法警部門。法警有權在法院內逮捕人,而目前尚不清楚法警有何資訊,或有多少有相關經驗的法警進行調查。CNN指出,除了9位大法官,他們各自的書記官和幕僚共約50人,也都可取得此草稿。

倘若法警有證據顯示有可能是犯罪行為,法院可請司法部起訴嫌犯。由於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CNN引述法警部門前主管稱,羅伯茲不太可能會讓屬於行政機關的司法部和聯邦調查局(FBI)調查此案。該主管告訴CNN,法警長與一般的執法人員不同,比較像是看管警察部門的行政主管。

不過目前沒有具體的法規,認定外流草稿是犯罪行為。德州大學法學教授弗拉德克(Steve Vladeck)向CNN表示:「政府外流資料本身不算犯罪,通常外流機密資料會被起訴,但這(草稿)不是機密文件,或是取得外流資料的方式違法才會被起訴。」

非機密文件而未違法?

弗拉德克說:「若無上述情況,政府也沒因文件外流而有財政損失,聯邦《刑法》沒認定外流政府資料違法。」美國雜誌《連線》(WIRED)提到,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法律學者柯爾(Orin Kerr)2日晚間推文直言,聯邦最高法院意見書草稿不在交給新聞媒體屬非法行為的類別中。

柯爾表示,草稿並不屬於機密文件,因此外流草稿並未違反《間諜法》(Espionage Act),「就我目前所知,聯邦《刑法》無規定禁止揭露法院意見書草稿」,但也強調,若是駭入電腦取得,或是法官或書記官竊取,這位外流文件者就會被起訴電腦詐欺和濫用或竊盜等罪名。

柯爾認為,《美國法典》第641條(18 U.S.C. § 641)可能會是聯邦檢察官起訴外流文件者的法律依據,該法禁止竊取和濫用政府持有的「有價物品」,但「有價物品」是否涵蓋資料文件仍有爭議。美國非營利組織「新聞自由基金會」(FPF)執行董事提姆(Trevor Timm)說,分享資訊和偷竊「有價物品」基本上並不相同。

政府文件算「有價物品」嗎?

提姆也是關注美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條的律師,該法保障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就算檢察官要以《美國法典》第641條辦案,我會嚴正關切《憲法》增修條文第1條適用把政府資料提供給新聞媒體的人」,提姆稱,「外流(政府資料)給新聞媒體很美國,且從歷史上諸多案例可看到,是要促進而非阻礙民主」。

《連線》指出,洩露「五角大樓文件」(Pentagon Papers)的艾茲柏格(Daniel Ellsberg)、把美軍近75萬筆伊拉克及阿富汗戰爭資料洩露給「維基解密」(WikiLeaks)的曼寧(Chelsea Manning),以及揭露稜鏡計畫(PRISM)的史諾登(Edward Snowden),都被控告違反《美國法典》第641條。

然而,他們的案子並未成為判例,像是艾茲伯格的案子因當時尼克森政府的不當調查而撤下,史諾登至今尚未接受審判,犯案時為美國陸軍情報分析師的曼寧則是在軍事法庭受審。此外,他們也都被控違反《間諜法》,而曼寧是針對違反《美國法典》第641條認罪,2013年被判35年徒刑,2017年時任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卸任前為她減刑,得以在2017年5月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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