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街友被偷登記結婚 法官撤銷女上訴

五十二歲的麥姓長照中心女負責人,發現其受托照顧的八十一歲邱姓老街友擁有四千萬身價後,將他帶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引發社會譁然,經屏東縣府提告撤銷婚姻後,麥女已上訴二審,縣府將全力照顧好老翁渡過訴訟期。

二○一六年六月邱翁被民眾發現在屏東市街頭流浪,患有輕度失智的老翁,由縣府暫時安置在麥女擔任主管的長照中心,縣府查出老翁喪偶多年,有兩個兒子,因身心方面等問題,難以提供照護。

縣府於翌年主動向屏東地院聲請輔助宣告,並提出定暫時狀態處分聲請,經清查發現邱翁在高屏等地皆有多筆房產,市值粗估近四千萬元,還有數百萬元的銀行存款,身價不凡。

屏東地院裁准縣府聲請,由縣府擔任老翁輔助人,但離婚單身多年的麥女,竟然偷偷帶邱翁辦理結婚登記,成為合法夫妻。

屏縣府社會處懷疑麥女貪圖邱翁財產,誘使邱翁結婚,除報請檢方偵辦,並向法院提起婚姻無效之訴;麥女雖強調是照顧邱翁日久生情,但法官認為,邱翁認知功能明顯退化,不具結婚當事人對婚姻意思的基本要件,於今年八月間撤銷兩人婚姻關係。

律師指出,若邱翁無法走完訴訟程序,雙方婚姻仍然有效,麥女可分得三分之一財產,婚姻無效之訴三審定讞,官司打得越久對麥女則越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