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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丟水溝被罰2400元 男不服數度提出申訴

民視新聞/李文華彰化報導

彰化市一名男子,將一隻老鼠丟進水溝,被彰化縣環保局科技執法蒐證,至少開罰2400元,他辯稱是「放生」老鼠,數度提出申訴。但環保局表示「只要是將不要的東西丟棄」,不管老鼠是不是活體,都視為丟棄廢棄物,予以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