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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語障人士駕車擋救護車 法院:非故意免罰

民視新聞/陳仕承、梁智翔 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駕駛,沒禮讓救護車,遭開罰3600元罰鍰,吊照一年,他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主張自己是極重度聽障,沒聽見救護車鳴笛聲。但交通事件裁決處認為,他聽力受限,無法感知路況,就算不是故意阻擋,也有過失。不過,法官認為,他確實可能聽不到救護車聲,非故意過失,且合法領有駕照,因此免罰,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