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類加工稽查 1件豬碎肉含磺胺劑

為維護民眾食用肉品安全衛生,強化肉類加工食品業符合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食品藥物管理署昨(十六)日表示,現在聯合各縣市衛生局持續規劃執行肉類加工食品業HACCP稽查專案,今年總計稽查一百五十家業者,並且針對製程、環境及人員衛生進行查核。此外,肉類加工稽查結果,一件豬碎肉含有磺胺劑不符規定。

食藥署指出,現場抽驗原料肉共二百二十八件及肉加工成品共八十七件,分別針對原料肉檢驗動物用藥殘留、肉加工成品檢驗食品添加物及衛生標準,其中一件豬碎肉檢出動物用藥磺胺劑不符規定,已由當地衛生局依法裁處。查核結果常見缺失包括食材未覆蓋、作業區器具清潔不佳等,目前均已複查合格,另查有業者未依電子方式申報追溯追蹤或未落實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等,其中七家業者經命限期改正後仍複查不合格,已由當地衛生局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