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咖條款初規 恐影響儲蓄險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2日電)會計師事務所表示,美國海外帳戶稅收遵從法(FATCA)初規,價值25萬美元(約新台幣738萬元)的保單也適用FATCA。壽險業者透露,許多儲蓄險客戶恐會受影響。

會計師事務所表示,上週美國公布FATCA初版施行細則出爐,外界稱為「美肥咖條款」的FATCA預計4月還會召開公證會,聆聽外界的意見,其後才會定案。

會計師事務所指出,FATCA初版施行細則已經明確定義出海外金融機構需要申報的定義及門檻,尤其針對保險業,首次說明清楚需要申報的對象及內容。

會計師事務所表示,有關於保險金融帳戶的定義是,保單持有人可以在保單到期、中途解約或者保單到期時,可以取得現金的帳戶,但現金價值不包含傷殘給付、終止保單或者修正保單錯誤所要退回的款項。

會計師事務所指出,美FATCA初步規定,保險的門檻是保單價值要25萬美元以上(約新台幣738萬元)、具有美國身份的帳戶,就需要申報。

壽險業者表示,不論收入來源是否來自美國,只要是保單價值超過25萬美元,具有美國身份包含持綠卡者,保險公司都要申報。

壽險業者指出,根據美FATCA初版定義,多是儲蓄險、養老險,具有還本、儲蓄功能的保險,且具美籍的客戶會受到影響,但是否會影響到儲蓄險的買氣,則還要觀察。

會計師事務所表示,根據FATCA初版定義,金融機構在2014、2015年僅需申報名稱、地址、稅籍編號、帳戶餘額,2016年起就要申報美國收入來源,2017年起,須全面申報所有資訊,包含透過經紀交易(brokertransaction)取得的總收益(gross proceeds),也就是第3公司匯入的金額,疑似美國收入來源,也要申報。

壽險業者表示,美FATCA僅是初步公佈施行細則,尚未執行,目前保險公司會密切觀察,以提早因應。1010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