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餐、便當店須設紙餐具回收設施

看緊荷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應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之販賣業者範圍、設施設置、規格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上路,自今(一)日起,自助餐店及便當店業者,只要以紙餐具盛裝餐點販售,且提供座位供消費者現場食用,依照規定應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標示「紙餐具回收處」字樣及「回收標誌」,提供消費者用餐後做垃圾分類;若未依規設置者,可依《廢棄物清理法》最重處30萬元罰鍰。

台中市政府環保局表示,全市目前使用紙餐具供消費者內用的自助餐及便當店列管業者共計306家,均已完成設置紙餐具回收設施,同時加入「紙餐具循環友善店家」行列。環保局也召開法規說明會,邀集紙餐具循環友善店家加強宣導。若經查獲未依規定設置者,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9條規定,得依同法第51條2項,處以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罰鍰,籲請餐飲業者看緊荷包,避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