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端菜換盤 小費僅給10%…店主、客人爆群架

「服務不好,為什麼我要給你這麼多小費?」芝加哥華人消費者Cindy帶著20多位親友在華埠一家中餐廳吃飯,因為小費和店家吵架,雙方一來一往引發肢體衝突,直到警察趕到,這場「因小費打群架」事件才停止。

Cindy表示,當天她請了兩桌客人,席間因為餐館人力有限,只有一位服務生上菜,連盤子都是她和親友自己換的,「多數時間都是『自助』」;Cindy提前先去結帳,稅前一共532元後,她連小費共付582元現金,沒想到餐館老闆怒氣沖衝到餐桌前找Cindy開罵「你的小費連10%都不到,一般宴席至少18%」。

但Cindy說:「整晚只有一個服務生服務我們兩桌,換盤子、清桌子,都是我們自己動手,什麼叫做給太少?」老闆堅持Cindy必須補上短少的小費,認為員工忙了一晚上,結果賺不到50元,廚房的員工也前來助陣。Cindy又說,「誰規定小費一定要給多少?服務好就給多,服務差就給少,為什麼一定要給到18%?」

餐館東主則認為,「 服務生收入主要來自小費,你們來了20個,吃了一整晚,小費連15%都不到!」接著又說你們不願意補沒關係,「現在就給我統統出去」。隨後雙方人馬開始鼓譟,聲音越愈來愈大,更動起手腳,老闆大喊「我報警」!

親朋好友聚餐,卻因小費爭議與餐館老闆打了起來(示意圖)。(特派員黃惠玲/攝影)

之後兩名警察趕到餐館,聽取雙方的說法,經過排解,警察要求老闆把50元小費還給Cindy,但Cindy所有人需立即離開餐館,警察表示,「小費糾紛不是不曾發生,但鬧到打群架的還真的相當少」。

警察說,雖然小費通常不是強制性的,也不違法,但在美國普遍幾乎大家都會在餐館用餐後給小費,尤其這筆金額是絕大多數服務生的主要收入;但根據法律「小費給少並不違法」,這也是警察最後要求東主退還小費,但同時要求消費者離開餐館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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