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龍井區、清水區地籍圖重測結果 即起公告30天 提醒所有權人踴躍閱覽

臺中市龍井區、清水區地籍圖委外重測結果於5月16日開始公告,臺中市政府地政局提醒所有權人踴躍前往閱覽,以確保自身權益。

臺中市政府積極推動臺中港特定區地籍圖重測,110年度委託測繪業辦理龍井區山腳段、龍目井段水裡社小段以及清水區高美段等地籍圖重測作業,合計辦理土地7493筆、面積約423公頃。重測後龍井區地段名新編為龍山段、鷺山段、中社段、龍新段、龍社段,清水區地段名新編為三順段、清甲段,並於111年5月16日至111年6月15日期間公告重測結果,所有權人可於公告期間攜帶重測結果通知書、國民身分證及印章至指定公告場所(昱展測繪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臺中市沙鹿區自強路1052號,電話:04-26367050)閱覽重測結果,或上網至「重測便民服務查詢系統」(網址為:https://cris-nlsc.moi.gov.tw)查詢。

若民眾對重測結果有疑義,請於公告期間內,向所屬土地之地政事務所繳納複丈費,聲請異議複丈(重測期間辦理地籍調查時未到場指界除外)。另有少數土地因指界爭議未解決,陸續由地政機關排定時間辦理調處,收到調處會議通知單的所有權人務必親自或委託他人前往指定地點參加會議,以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