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勞工局輔導團體協約 績優

勞動部長許銘春至南市頒發簽訂團體協約獎勵金,勞工局長王鑫基、大台南總工會副理事長陳美靜、台南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宋照濱均出席。(記者李嘉祥攝)
勞動部長許銘春至南市頒發簽訂團體協約獎勵金,勞工局長王鑫基、大台南總工會副理事長陳美靜、台南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宋照濱均出席。(記者李嘉祥攝)

▲勞動部長許銘春至南市頒發簽訂團體協約獎勵金,勞工局長王鑫基、大台南總工會副理事長陳美靜、台南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宋照濱均出席。(記者李嘉祥攝)

為強化勞資自治協商觀念,臺南市政府勞工局積極入廠輔導工會與事業單位簽訂團體協約,去年成功輔導十七個工會重新或首次簽訂,其中奇美實業企業工會等九個工會經勞動部審核通過頒發一百九十萬元獎勵金,勞動部長許銘春昨天特至東盟開發實業學甲廠企業工會、正道工業工會及奇美實業企業工會頒發簽訂團體協約獎勵金,勞工局長王鑫基、大台南總工會副理事長陳美靜、台南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宋照濱均出席。

阿春部長表示,團體協約是勞動部重要政策,也是公司對員工釋出的最大善意,將攸關勞工的權益明文化,讓員工更有保障也更為安心,值得肯定及鼓勵,也希望企業將員工當成家人,好康的東西跟家人分享,這就是利潤共享。

王鑫基說,南市轄內目前有五十三家企業工會,迄今勞工局已成功輔導卅二家事業單位與其企業工會簽訂團體協約,感謝阿春部長新年頭第一個上班日就到臺南驗收勞動部安穩工作、安心職場及安全勞動三大政策成果。

王鑫基強調,工會要與資方簽訂團體協約,平時即需保持暢通雙向溝通,團體協商過程中勞資雙方都能傾聽另一方的要求或主張,對合理適當的協商請求或主張提出具體性或積極性回答、主張或對應方案,勉勵工會從勞資對話溝通潤滑劑角色轉型為黏著劑,將勞資雙方關係黏牢牢,也會將尚未簽訂團體協約企業工會列為持續輔導對象,期待勞資雙方多協商,並將協商勞動條件約定於團體協約中,保障勞工權益,共創勞資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