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府:東大門夜市用地臨時執照已展延 (圖)

花蓮縣政府26日表示,東大門夜市用地目前為道路兼廣場、停車場用地,並依花蓮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規定,取得臨時性使用執照及臨時建築物使用許可證,2021年5月10日經都市計畫委員會議同意展延至2027年5月15日,用地及使用執照均為縣府依相關程序及法令取得。圖為東大門自強夜市晚間人潮。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攝 11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