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藍營掀風波!張亞中指地方提名不公 縣黨部發2點聲明

針對議長(議員)排黑、市長選舉引發紛爭,國民黨花蓮縣黨部晚間再發聲明,呼籲張亞中不該抨擊資格審查制度。(本報資料照片)
針對議長(議員)排黑、市長選舉引發紛爭,國民黨花蓮縣黨部晚間再發聲明,呼籲張亞中不該抨擊資格審查制度。(本報資料照片)

孫文學校總校長張亞中今下午到花蓮縣議會拜會議長張峻,張亞中抨擊,國民黨在花蓮地方選舉提名作業剷除異己,引發地方民怨沸騰。國民黨縣黨部晚間也發表聲明,強調縣黨部提名委員8人,成員都是深孚眾望資深黨幹部及社團領導人,況且黨內提名資格審查辦法為全黨遵行,不應該惡意抨擊資格審查制度。

議長張峻爭取提名參選縣議員第3選區,但縣黨部審查資格後,認為捲入LED採購弊案,全案雖還在上訴中,但已違反俗稱「排黑條款」黨內參加公職人員選舉提名辦法第9條規定,不符合提名資格。張峻發表聲明強調縣黨部政治追殺,連日來引發地方政壇關注。

張亞中今天到議會拜訪張峻,他受訪提出幾點,現任花蓮縣黨部主委張逸華是傅崐萁親信人馬,其行為「傅先黨後」,此次處理花蓮事務不當,引發社會紛擾,應予調離目前崗位。花蓮市長選舉,黨部應該讓有意願的黨員,辦理一個公開、公正、公開的初選,不該以指定方式提名。

花蓮縣黨部晚間也發出2點聲明:

一、「花蓮縣黨部資格審查暨提名委員會」全體委員有8人,成員均是深孚眾望的全縣資深黨的幹部及社團領導人,委員會名單也是經過花蓮縣黨部委員會討論決議通過,包括縣總工會理事長、縣婦女會理事長、前縣公教人員退休協會理事長、縣漁會理事長、縣工業會理事長、縣農會理事長、縣考紀會委員,都是本黨忠貞領導同志。全體委員在審查黨員參選公職的資格時,除依據選罷法相關規定外,亦依據本黨的黨章暨提名辦法第九條(排黑條款)規定,秉持法律(黨章)之前,人人平等的信念,公正審查。

花蓮縣黨部不解的是一個口口聲聲以遵奉孫文思想自居的黨員,為什麼既無視於應共同維護黨章的排黑條款,堅守清廉政治,又為什麼會不清楚各直轄市、縣市黨部的黨內資格審查會都是採取合議制與共識決,怎麼會不明就裏的就抨擊資格審查會?張亞中先生是被誤導?被利用?否則怎麼會輕信就把矛頭直指一人或一家所為!此無異是蔑視本黨厲行清廉政治的決心,更踐踏當天花蓮縣黨部資格審查委員會全體委員的尊嚴。

二、「中國國民黨黨員參選公職提名辦法」,從民國83年中常會訂頒通過,歷經十幾次修訂,條文中對違反貪污治罪等排黑條款特別嚴格要求執行。國有國法、黨有黨章、家有家規,這個黨內提名的資格審查辦法是黨中央所訂,幾十年來全黨遵行,不應該惡意抨擊資格審查制度,令全黨上下一心一意守護清廉價值的黨員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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