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光電業者提生態保育措施 環團難接受

【楊以諾 苗栗】

太陽能光電開發與生態保育衝突不斷,光電業者提出環境補償措施生態成果,不過環團卻不領情,讓地方政府審理光電案場開發,也備受關注,苗栗縣政府目前仍有約200多件,2公頃以下案場尚在審查階段,其中就有大約80件因位處在高敏感區域,初審不予同意。

光電業者利用山坡農牧用地,開發光電場,遭環團質疑破壞生態,日前苗栗一家光電業者,特別發表光電場開發後,1年多時間生態恢復現況,已多次拍攝到石虎、白鼻心、鼬獾等,保育類動物現蹤,光電業者指出,這處位於北勢窩的光電場,占地約1.4公頃,以螺旋基樁,取代傳統水泥澆置方式,場區內禁用除草劑,並設置動物防護引導圍欄,及自然生態安全廊道,以友善生態場域為開發理念,營造新的生態棲地,等於是幫野生動物「都更」。

普登科技總經理 鍾智友:「那個我們聘請的專家學者給我們的指導,他說石虎來過一次,可能就要半年以後才會再來,因為我們滿慶幸的,這位石虎兄弟,2個月之內進來了4次,剛剛大家都有看到,最後一次3月5號,它已經大刺刺走進去了,知道哪裡要轉彎,哪裡要走什麼的,這個就是說可能我們的環境,已經營造出適合野生動物棲息。」

不過光電業者發表,生態補償措施成果,卻引來環團不同看法,台灣石虎保育協會指出,這處光電場缺乏開發前資料比對,難以評估對當地生態的影響,加上業者宣稱的環境補償措施,也有部分不符規定,且並未改善。

台灣石虎保育協會理事長 陳美汀:「大部分都是用抑草蓆,然後他的圍網部分留得很高,那跟當初我們希望他們,只留15公分上下,就是盡量的就是讓這邊,淺山的野生動物可以通過,但是比如說像流浪狗,這種大型的是通不過的,像這部分事實上,他其實都沒有去做改善。」

環團質疑,業者在現階段提出,所謂的環境補償措施成果發表,有試圖漂白的嫌疑,不過一些在地鄉親,對光電案開發,則是抱持正反不一的看法。

銅鑼鄉長 謝昌年:「當初我有疑問,那挖掉那麼多,樹又砍掉的時候會不會流失,今天看了這個生態保育,真的給我了一個新的想法,所以我覺得真的辦這個說明會,真的是跟當地的居民溝通,是很重要。」

銅鑼鄉竹森社區前理事長 鍾兆良:「所以現在這樣的一個生態環境,那麼對我們的石虎,它的棲息並沒有影響,反而幫助石虎,找到覓食的更好地方,所以藉由這個觀點來看的時候,我們地方人就更了解,那了解以後就不會有反對。」

台灣石虎保育協會理事長 陳美汀:「我希望廠商是很公平的,去把這些資料好好的處理,然後去告訴民眾,而不是用似是而非的資料,然後去誤導民眾,讓民眾以為說光電案場,尤其是像這樣的光電案場,對於生態是沒有影響,甚至是有加分的。」

苗栗縣政府對於光電案場審核,已建立3階段審查機制,包括以生態敏感區位圖資套疊,建立生態迴避區或非迴避區,邀集相關單位組成專案小組審查,目前2公頃以下案件206件,約184公頃面積,經初審約有80件,因位處環境敏感區域不予同意。

苗栗縣政府工商發展處副處長 吳俊賢:「基本上這206件的案件,我們已經有做一個初步的處理,那針對比較沒有問題的部分,都已經有做這個審查通過,或者修正通過,那也有13件已經核准出去,那後續應該陸陸續續在現場,會來做一個施作,那我們接下來就會依照這個,之前公告的內容會再去檢視,他有沒有依照計畫來作執行。」

縣府無奈表示,光電業者合法提出申請,縣府只能依法審理,環團則希望政府在推行綠能政策前,能更加謹慎擬定配套措施,減少光電發展與生態間的衝突,才能稱得上真正的推展「綠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