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三灣鄉長温志強涉貪羈押禁見 呂姓鄉代20萬交保

苗栗縣三灣鄉長温志強涉嫌利用辦理公所採購標案及人事案收受賄賂,經檢調偵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苗栗地院下午裁准羈押禁見;另有涉案呂姓鄉民代表新台幣20萬元交保。

苗栗縣三灣鄉長温志強涉貪羈押禁見 呂姓鄉代20萬交保。(檔案照)
苗栗縣三灣鄉長温志強涉貪羈押禁見 呂姓鄉代20萬交保。(檔案照)

苗栗地檢署偵辦三灣鄉長温志強涉嫌貪瀆弊案,昨天發動檢廉調等單位並動員多名檢察官同步搜索、約談涉案犯嫌、證人共37人後,認温志強利用辦理三灣鄉公所採購案、標租公所土地建置太陽能及甄選清潔隊隊員等機會,疑有收受賄賂不法情事,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及刑法洩密等罪嫌。

檢調搜索三灣鄉公所、廠商、温志強老家等48處,查扣3500萬定存單、現金新台幣552萬元及金條、電腦、帳冊等證物,温未能清楚交代來源;此外,三灣鄉民代表呂金城也因涉入甄選清潔隊員收賄案件,檢察官以兩人均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或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苗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召開羈押庭,法官裁定溫志強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羈押禁見;鄉民代表呂金城20萬元交保。

責任主編:于維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