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府攜手市所 活化頭份糧倉

原台灣省糧食局頭份糧倉已由苗栗縣政府列入縣定歷史建築。(謝明俊攝)
原台灣省糧食局頭份糧倉已由苗栗縣政府列入縣定歷史建築。(謝明俊攝)

原台灣省糧食局頭份糧倉,經過縣府於今年認定為苗栗縣定歷史建築,成為頭份市第一個法定有形文化資產,糧倉早期是地方糧食儲存、銷售的重要設施,見證了頭份地區的農業發展史,未來縣府文觀局將攜手頭份市公所研擬活化方案,頭份市公所並主動申請認養,賦予老建築新生命。

文觀局表示,頭份糧倉為1層樓倉庫,與同時代興建的糧倉格局及形制相似,牆體為雙層牆面,外牆為磚造本體,內牆面則為板條灰泥牆,牆下方設置通氣孔及木百葉,因應儲放米穀雜糧與肥料等貨物的通風需求,屋架為洋式木構架且設置火打梁,正立面則是木造外簷廊。

文觀局指出,頭份糧倉雖因起造年代久遠,有許多因應當時使用需求而做的增修建,但整體建物現況保存良好,糧倉位處頭份市精華地段,目前所有權隸屬於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登錄為文化資產後,頭份市公所對糧倉後續活化再利用提出許多構想,例如配合國發會地方創生政策,與地方創生團隊合作,提出「地方創生:打造頭份市樂齡安餉及農創共享基地計畫」。

另外,頭份市公所也積極向國產署提出認養申請,未來將循地方創生途徑,撰擬相關計畫送苗栗縣政府,向文化部或客家委員會申請文化資產保存法定的調查研究、修復再利用計畫等補助經費。

文觀局長林彥甫表示,縣府非常樂於與頭份市公所攜手合作活化頭份糧倉,在地機關與人員對文資場域的認同,與各項資源的投入,藉以建立一個合作互信的夥伴關係、進行協力合作,形成一個資源共享成果共榮的良善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