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輝育提政黨利益迴避法獲跨黨派支持

議員蔡育輝於議會提案,要求制訂政黨機構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自治條例,避免「內舉不避親」,獲得議會跨黨派三十餘名議員連署支持。(記者林雪攝)
議員蔡育輝於議會提案,要求制訂政黨機構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自治條例,避免「內舉不避親」,獲得議會跨黨派三十餘名議員連署支持。(記者林雪攝)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公職人員有陽光法案,但政黨人員卻無?避免「內舉不避親」,議員蔡育輝趁議會開議,提出全國地方議會首創的《台南市政黨機構人員利益迴避自治條例》,要求政黨機構人員不得與市府有補助、買賣、承攬或有對價的交易行為;該案獲得多達三十四名議員連署,包括正副議長、各黨團負責人等跨黨派議員簽名。

對於外界質疑乃針對民進黨台南市黨部主委潘新傳提案立法,認為是「潘新傳條款」,蔡育輝雖否認針對任何人,但對潘新傳家屬成立的「樂活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承包市府多個委託營運案,多次質詢;潘新傳回應,希望不要有個人情緒,只要一切依法處理,他個人沒有意見。

蔡育輝指出,提案比照《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自治提利》規範政黨機構人員,除法律規範外,為避免不當利益輸送,根據《地方制度法》等相關規定,他要求於縣市擔任政黨主要人員,不得承攬市府相關工程或勞務標案,以清明地方政治。

根據議會規則,提案十二人連署即可成案,提案超過三十人連署,特別的是,連署者不分黨派,包括議長郭信良、民進黨黨團總召劉米山、國民黨團書記長李中岑、無盟黨團總召林阳乙等三黨黨團總召、書記長等跨黨派議員共同連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