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清泉擬對選務人員提刑事告訴 屏選會反控「惡意扭曲」

針對蘇清泉擬對選務人員提刑事告訴,屏東選委會反控「惡意扭曲」。(謝佳潾攝)
針對蘇清泉擬對選務人員提刑事告訴,屏東選委會反控「惡意扭曲」。(謝佳潾攝)

屏東縣長落選人蘇清泉25日不滿初步驗票結果,不排除在民事庭宣判前先對相關選務人員提出瀆職、偽造文書、選罷法等刑事告訴,對此,屏東選委會26日發出4點聲明反控對方「惡意扭曲」,並替選務人員感到心疼。

蘇清泉在驗票結果尚未出爐時就表示,他感受不到法院的公平公正與法官的良心素質,有問題的投票所明明有127個,法官卻只准12個投票所驗票,且他的律師在閱覽選舉名冊時還發現都沒彌封遭破壞,顯然全部都在說謊話。

蘇清泉說,所有的無效票有近1萬4000張,但他聲請全部驗票被拒絕,同時他也想不通為何相關選務人員甘願替政客做違法的事情,為此,他不排除對相關人提刑事告訴。

對此,屏東選委會稍早發出4點聲明反控蘇清泉,其一,依公職選罷法第57條第7項規定,選舉人或候選人得於10天內申請查閱選舉人名冊,且法院或檢調機關也得依法開拆,此部分在選舉無效訴訟中已提出,所以選舉人名冊本來就與選票分別保存,這是正常必要的做法。

屏選會指出,在選舉訴訟中,承辦法官曾當庭詢問原告律師,所謂「選舉人名冊會遭到無故開拆或竄改之質疑,有何證據可以提出」,其代理律師不僅無法提出任何證據,甚至連有何聽聞也無法說出,純粹基於其個人的質疑而已,這種毫無證據的指控他人,尤其是指控行政機關,何人可以信服?遑論必須依證據審判的法院。

其二,蘇清泉的律師提出質疑而記錄的,也僅在於少許選票封袋有破損跡象或封口未封存良好,以及總數約10張的有效票、無效票爭議認定等,明顯可見絕無任何做票問題,但蘇清泉卻藉些許作業或保存上的瑕疵,擴大解讀惡意扭曲,屏選會對此深感遺憾。

其三,蘇清泉一面肯定多數選務人員的辛勞,但所提的質疑及指控,卻又完全針對投開票所的選務人員,這種一面肯定別人辛勞,一面又質疑別人人格的二面手法,屏選會為選務人員感到心疼。

其四,相信蘇清泉競選總部也有開票結果的記錄及彙整,其記錄應與中選會公告的結果並無不同,因此何來竄改選舉人名冊的道理及意義可言,試問事後竄改的選舉人名冊或電腦資料會改變早已存在的開票結果嗎?

屏選會強調,蘇清泉既選擇進入法院,就應依法定程序在法庭上進行案件的攻防,不該以個人片面及任意的解讀訴諸群眾,企圖以此方式對審理中的案件形成壓力式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