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提名公平會委員人選案 已函請立法院審議

記者吳典叡/臺北報導

行政院今日表示,公平會4委員職務任期將於110年1月31日屆滿,依該會組織法第4條規定,行政院院長應於委員任滿3個月前(109年10月30日前),辦理提名作業。行政院已將提名人選李鎂、陳志民、郭淑貞及洪財隆等4人名單函送立法院審查。

行政院指出,此次公平會委員之提名,經行政院考量經驗傳承、引進新血及任期交錯等因素,就相關領域遴選優秀人才,其中,委員並為主任委員李鎂、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陳志民為新任;現任委員郭淑貞及洪財隆為續任,任期均自110年2月1日至114年1月31日止,此次被提名人專長含括法律、經濟等相關領域,學經歷俱優,符合該會組織法規定。

另外,行政院在提名時,已併同考量政黨及性別比例,符合公平會組織法及相關規定。此次提名作業期盼立法院能儘早依法定程序完成審查,以利該會業務得以順利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