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賤賣員林市產 游振雄提告

員林市長游振雄(右)控告對手陳秋蓉涉嫌意圖使人不當選。(記者吳東興攝)
員林市長游振雄(右)控告對手陳秋蓉涉嫌意圖使人不當選。(記者吳東興攝)

記者吳東興∕彰化報導

國民黨競選連任的彰化縣員林市長游振雄,二十二日下午到彰化地檢署按鈴控告對手民進黨員林市長候選人陳秋蓉,游振雄說,陳秋蓉陣營張掛大型文宣看板,不實指控他賤賣市產,抹黑造謠,涉嫌意圖使人不當選,因此提告,希望讓司法還給他一個清白,是真正的「清白」,不是緩起訴那種。

對此,陳秋蓉競總回應說,游振雄一直模糊焦點,不敢說出真相,卻用不實抹黑資訊,不斷抹黑陳秋蓉,孰可忍孰不可忍,游振雄身為員林市的大家長,沒有盡好堅守員林市產的責任,反倒賤賣土地,這是一位市長該有的作為嗎?

游振雄二十二日下午二點許,在市代會主席賴東位、副主席張國良及律師等多人陪同下到彰化地檢署提告。

游振雄表示,市公所處分財產依據「彰化縣縣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及「彰化縣縣有房地出售作業要點」規定查清為非公用不動產後,須經員林市民代表會議決通過及彰化縣政府核淮,才可辦理土地出售作業,並無違反任何程序。

游振雄說,該案大安段七三七地號土地,當期公告現值每坪約為四三點一九萬元,為三重區一條無尾巷,必須供兩側住家出入使用,查估時參考類似條件及相近公告現值土地,且須以現況標售,承購人須負責原有巷道設施及維持暢通,非屬一般住宅區可開發使用,經財產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建議以一坪約五十五萬餘元價格,並經機關首長核定後,辦理公開標售,經第二次公開標售後才由最高價承購得標,並無違反法令。

游振雄說,陳秋蓉所提大安段九四五-二三地號土地為住宅區,為可開發利用土地,與市公所標售大安段七三七地號巷道土地須維持現況條件不同,且出售費用全數納為市庫,作為重大基層建設及社會福利政策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