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壟斷重罰769億台幣 歐盟法院駁回Google上訴

歐盟普通法院裁定,駁回Google上訴,維持歐盟執委會2017年指控Google違反「反托拉斯法」裁決,罰金24億歐元(約769億台幣),Google還可以上訴到最高法院歐洲法院。(戚海倫報導)

歐盟普通法院10日裁定,維持歐盟執委會對Google違反「反托拉斯法」裁決不變,並且駁回Google上訴。這是歐盟反壟斷政策的里程碑,歐盟正致力於影響科技巨頭阻礙市場競爭的商業模式。

根據報導,歐盟執委會在2017年時表示,Google濫用搜尋引擎市場的壟斷地位,引導消費者使用自家網購服務,以違反「反托拉斯法」為由,對Google開罰24.2億歐元,大約769億台幣。創下對單一企業違反「反托拉斯法」最高罰金。Google向歐盟第二高等法院提出上訴,如今遭到法院駁回,法院認定Google違法行為屬實,也確認維持天價罰款。

報導指出,Google如果不服裁定,還可以向歐盟最高法院提出抗告。目前歐盟內部正在討論如何加強反壟斷規則,確保成員國能享有更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包括力推大型法案數位市場法案,可能因此讓科技巨擘改變部分商業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