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汽燃費三大弊病,「隨油徵收」已是跨黨派共識,交通部莫再搪塞

文:孫泓涵(國民黨青年部中彰投工作坊特約研究員)

今年四月底,民進黨立委高嘉瑜在立法院提案要求修改《公路法》,將汽燃費正名為「汽車道路使用費」,並改採「隨油徵收」。

這其實不是高嘉瑜委員第一次針對汽燃費改隨油徵收提案了,她在去年6月份左右也有就同樣的事情在立法院提案。更有趣的是,這二十幾年來,不分藍綠,都有立委在立法院提案要求交通部對汽燃費進行改革,但那些提案到最後交通部都會以一句「會再進行研究」而不了了之。

所以,汽燃費到底是什麼神奇的東西,可以讓藍綠兩黨的立委們在這二十多年來不斷的提案要求改革呢?本文將會針對我國現行的汽燃費制度以及其衍伸出來的三個問題進行探討,並解釋為什麼隨油徵收可以有效解決那些問題。

名目問題

首先,汽燃費的第一個問題就是其名目的問題。

當我們提到汽燃費的時候,大部分的人都會認為其應顧名思義是和燃料使用多寡有關的租稅費用。但是,根據《公路法》第27條,汽燃費其實是「為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經費」所徵收的「道路使用費」,和燃料使用多寡毫無關聯。而這樣以汽燃費的名義去徵收道路使用費的作法不僅有倫理上的問題,這樣名實不符的徵稅方式對於納稅人來說也是不公平的。

公平問題

再來就是公平問題。現在大部分其他國家(如日本、韓國、美國等)的汽燃費是採隨油徵收,汽燃費的多寡取決於使用者用了多少的油。但是,我國現行的燃料稅是採隨車徵收,汽燃費的多寡取決於使用者的汽車的汽缸總排氣量。

按照我國現行制度,汽缸總排氣量較高的車輛,即便在這一年從未開上路過,其依舊需要承擔較高的汽燃費。相比之下,汽缸總排氣量較低的車輛,即便在這一年不間斷的使用,其只需要承擔較低的汽燃費。

而這樣的問題是顯而易見的。不管是以公路使用的角度還是燃料使用的角度,我國現行的汽燃費不但完全沒有符合使用者付費的精神,這種吃到飽式的徵稅方式,也變相的讓那些不常上路的用路人必須幫那些用路大戶買單。

環境問題

最後就是環境問題。

就像前面提到的,我國現行的汽燃費制度是吃到飽式的,因此就如同吃到飽餐廳一樣,用路人開越多賺越多,相反開越少賠越多。在這樣的制度下,用路人被鼓勵多開車,少利用公共交通。同時,使用高耗油或高汙染汽機車的駕駛人,也不需付出更高的代價。

相比之下,在其他使用隨油徵收的國家,其目的都是希望利用經濟原理去鼓勵用路人少開車,多使用公共交通,以及讓使用高耗油或高汙染汽機車的駕駛人,需要付出高昂的代價,以逼迫其使用低耗油或綠能汽機車。

以我國目前移動汙染源占國內空污來源30%左右來看,現行制度並無法有效減少相關的污染來源。長久下來,不管是國民健康,或是我國在2050碳中和的目標上,都是百害而無一利的。

要如何解決以上問題

以上三個問題,其實都可以經由「隨油徵收」來解決。

一來使用隨油徵收的方式,可以讓汽燃費與其名目相符,二來,隨油徵收符合使用者付費的公平精神,最後,隨油徵收可以鼓勵用路人少開車或使用低耗油汽機車以解決環境問題。

即便汽燃費改隨油徵收是一件好事,其改革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就如開頭所提到的,關於汽燃費改隨油徵收,藍綠兩黨立委一直以來都有在立法院提案,可惜的是,政府始終對此保持消極的態度。當然,政府會一直駁回一個有跨黨派共識的提案當然有原因——不管是在執行面上的困難、職業駕駛的反彈、還是稅收不足的問題,汽燃費在改隨油徵收上是有難度的。

但是困難並非無解,長期以來,都有專家學者提出可行的改革方案,同時也有前文提到的其他國家案例得以效仿。總歸而言,不管是為了我國用路人的公平和權益,還是為了解決日益嚴重的環境問題,政府應該正是這個提案,更積極去推動汽燃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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