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法?王力宏愛16歲李靚蕾 她揪「民法1關鍵」:可請求賠償

王力宏被前妻李靚蕾控訴私生活混亂,不但曾有過性交易,而且還多次出軌,交友關係複雜,資深媒體人范琪斐今(19)日也在臉書分享自己對這件事情的看法,更指出王力宏可能有觸法疑慮。

李靚蕾控訴王力宏私生活混亂。(圖/翻攝自李靚蕾IG)
李靚蕾控訴王力宏私生活混亂。(圖/翻攝自李靚蕾IG)

李靚蕾在文中表示,當時和王力宏認識時,她年僅16歲,「當時我還未成年,你26歲,你就跟我要電話,說我很漂亮,言語曖昧,打電話跟我聊天一聊就是一個小時以上」,後來幾年更時常和她到國外不同城市見面,還說王力宏和前女友分手後,跟她發生了關係,結果隔天早上卻說他不想談感情。

范琪斐表示,從李靚蕾的文章裡面看不出來,她16歲認識王力宏時,是否有發生性行為,假設如果有的話,即使是雙方都自願,依照發生所在地,還是會有不同的法律責任。如果依照台灣法律,雖然在刑法上並不構成犯罪,但是民事上可能就會侵犯到「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親權、教養權等身分法益(民法第195條第3項)」,可能會被李靚蕾的家人請求損害賠償。

李靚蕾16歲時認識王力宏。(圖/翻攝自李靚蕾IG)
李靚蕾16歲時認識王力宏。(圖/翻攝自李靚蕾IG)

另外范琪斐說她非常反對「我有骨氣,不要你的錢,我自己有辦法養孩子」的說法,並認為這個是父權社會,為女性設下的陷阱,范琪斐覺得「法律上可以爭取的,為什麼要放棄?為什麼去爭取應有的權益,就是沒有『骨氣』?」,並認為「要知道爭到贍養費已經很不容易,接下來在執行上,還有可能要再打官司,但你一開始就放棄對你有利的法律地位,接下來,萬一萬一啦,你覺得扛不下來的時候,需要跟對方商量,那時要再爭取,會加倍困難」,因此范琪斐認為李靚蕾可能要再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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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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