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台人赴柬埔寨從事詐騙 4人交保遭撤銷發回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8日電)以李姓、林姓男子為首的人口販運集團,自去年11月起詐騙台灣民眾到柬埔寨從事電信詐騙,檢方起訴後,不服北院諭知李等4人交保提起抗告。高院今天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台灣高等法院深夜發布新聞稿指出,依起訴書所指的被害人與同案被告的證述、卷附及扣案證據,足認李男、林男、陳男、黃男4人涉嫌接洽、議定價格、分派任務、招募、獲利計算、保管基金零用金、應徵者的接送、支出計算、聯繫接應、協助監視等行為,均犯罪嫌疑重大。

高院指出,李男等4人均屬集團階層較高的核心人物,較其他成員熟悉集團內部的細節、分工、金流去向,具較高機率與尚未到案的共犯、證人,勾串、滅證。

高院表示,此案涉境外犯罪,且有共犯在逃,並有多數共犯仍在柬埔寨,4人涉犯重罪,難認無逃亡海外之虞,因此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方法院更為適當裁定。

至於另2名被告鄭男、陳男部分,高院認為檢方抗告無理由,他們並非主導者,僅負責接送應徵者,原裁定諭知交保等,並無違誤,駁回檢方抗告。

全案緣於,檢警調查,以林男、李男為首的人口販運集團,自去年11月起利用臉書(Facebook)刊登柬埔寨博弈、遊戲客服等徵才廣告,以高額薪資等內容,誘騙失業、高額負債、八大行業等經濟狀況不佳或生活困頓的年輕人前往柬埔寨。

檢警查出,集團成員將應徵者帶到柬埔寨金邊、西哈努克省(西港)等地的詐騙園區,交給電信詐欺集團買家,在柬埔寨買家支配下從事電信詐騙工作,若有不從或業績不佳,予以毆打、電擊、關入密閉空間,再要求高額贖金。

台北地檢署調查,這2個人口販運集團以每人1萬7000元至1萬8000美金(約新台幣55萬)不等金額,向柬埔寨買家販賣被騙的年輕人,犯罪所得超過新台幣1000萬元。據統計,2集團誘騙到柬埔寨的被害者共88人,檢警自柬埔寨救回18人,另有1人被救出但還沒回台、3人還未出境就獲救。

北檢循請外交部等單位協助及深入蒐證後,今年5月5日指揮警方拘提林男等3人;檢警7月5日動員百餘人於北、中各地同步執行搜索,並傳喚、拘提李男等共6人,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6人獲准。

北檢2日依刑法買賣人口罪、詐欺未遂罪、意圖營利以詐術使人出國、妨害自由、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起訴林男、李男等9名被告。

案件2日移審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審理後,晚間裁定李男70萬元交保,其餘5人各以20萬元至4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並均限制住居、出境、出海,且均應每週向限制住居地的轄區派出所報到1次。(編輯:黃世雅)111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