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數位為何不談平台

(資料照/邱新博攝)
(資料照/邱新博攝)

數位發展部正式掛牌後的大額預算,及NCC推動《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暫時喊卡,都讓「數位」議題,成了九合一大選前的輿論焦點。只不過,像是漆黑臥室裡頭的大象,有人摸到了耳朵,有人摸到了鼻子,藍綠白黃各陣營各自解讀與攻防,讓數位產業的監管與發展,忽略了「平台」才是關鍵。

因為以臉書為首,跨國數位平台推出的網路產品與數位服務已是台灣人在手機上不可或缺的。然而,國際巨頭們在台灣每年賺取的廣告收益高達300至500億元,卻未投入等量相應的資金與技術資源來防治不實訊息與違法內容,還要由中央政府各部會伸手監管,閱聽大眾都忍不下去了。《數位中介服務法》確實不該違憲干涉言論自由。

臉書在《劍橋分析》事件後,答應美國政府委外聘請數萬名事實查核人員,但僅以英文內容為主,中文世界與龐大的外語社群仍是無政府狀態。網路巨頭們在台灣長年扶持事實查核機構,但實際的守門人力投入與假訊息查核數量只是杯水車薪!根據台灣事實查核教育基金會調查,台灣民眾過去1年中收過假訊息的比例高達74.5%,更有高達93%認為假訊息對社會影響「嚴重」及「非常嚴重」。

反過來說,立意良善的事實查核組織們,是否成為網路巨頭們「卸責」的最佳替身?平台能力越大,責任也跟著越大。簡言之,「平台經濟」的時代,政府其實只要有效管制平台,讓平台肩負起應當的責任,就可更有效率地維持虛擬世界秩序。

舉例來說,台灣電商普及率與滲透率皆高,但誰會在臉書的Marketplace購物?因為此平台毫無審核機制,以假亂真與品質不符的商品百百款,賣家收錢後甚至不發貨,買家毫無購物保障。台灣消費者自然還是在momo與PCHome購物。

你我臉書帳戶莫名其妙「被祖」停權、動態消息滿滿都是一頁式詐騙廣告、臉書社團遍布的柬埔寨工作陷阱,台灣政府對這些大平台們確實長期無法可管。

數位發展部長唐鳳已經定義,數位部是「教練」,不是「裁判」,但她要如何培育更多本土球員能夠走上打擊區,跟世界最強投手臉書對決?你我手上螢幕滿滿都是「非台灣製造」的APP,像「富胖達」、「吳柏毅」、Google Map,現況是台灣在手機上已經被殖民!

數位部未來要如何帶領本土平台逆勢突圍,不再被跨國數位霸權榨取台灣人寶貴的數據與隱私,真的需要天才IT大臣向大眾多分享了。(作者為鍶科技暨幣特財經總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