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警方支援「護童勤務」? 學校:警方也很忙呀!

高雄市鳳翔國中一名女老師昨天上午在學校旁邊站交通導護時,儘管穿著反光背心,手上還拿著阻擋旗,仍然被一輛闖紅燈的轎車撞飛,到現在還沒有脫離險境。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今天(2日)指出,教育部有說,在法律上,老師並沒有擔任導護的義務;高雄市教育局則表示,各級學校每年度都會招募導護志工,另外也會結合警察局,實施「護童專案」。(溫蘭魁報導)

高雄市鳳翔國中一名女老師昨天早上在學校側邊的路口站交通導護時,被一輛闖紅燈的轎車撞飛,導致顱內出血,緊急進行開腦手術,目前仍未脫離險境。意外發生後,導護老師執勤時的安全問題引起關注。

為了維護學生上學和放學過馬路的安全,幾乎高中職以下學校都有導護老師,很多小學甚至有志工或是導護媽媽。

高雄市教育局表示,高雄市各級學校每年度都會招募導護志工,並視實際需要規劃由教師兼任導護工作,另外,也會結合警察局實施「護童專案」。

只是,通常「護童專案」比較常見的是針對小學,特別是開學第一天,警察叔叔會在校門口指揮交通,陪小朋友過馬路。鳳翔國中校長謝忠保表示,警察本身勤務也很多,實在不好意思請警察幫忙交通指揮:『我們也希望可以有很多專業人員來幫忙,警方也很忙啊,他也沒辦法支援每一個學校。』

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指出,對於導護工作,教育部有說「法律上並無明定教師擔任導護之義務」,要地方政府研議相關辦法,來解決照顧學童的安全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