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搏版面 新聞獎懲辦法引反彈

南投縣警局要求所屬新聞刊載績效,引發爭議。(廖志晃攝)
南投縣警局要求所屬新聞刊載績效,引發爭議。(廖志晃攝)

南投縣警察局訂定「強化新聞輿情行銷獎勵計畫」,對所屬各分局、隊部發布的新聞正負面和則數規定獎懲辦法,卻引發基層員警反彈。南投縣警局長呂新財表示,那只是草案,且目的是要獎勵認真的同仁,而非懲處。

根據南投縣警察局「強化新聞輿情行銷獎勵計畫」草案,目的是為加強警政服務宣導,激勵所屬單位提供正面資訊,避免負面新聞報導,型塑優質警察形象,增進民眾對警察的信賴與合作關係,進而提升整體治安滿意度。

評比採取團體方式,外勤單位區分甲、乙、丙等3組,甲組包括南投、草屯及埔里分局;乙組為竹山、集集、中興、仁愛及信義分局;丙組包括刑事警察大隊、交通警察隊、少年警察隊、婦幼警察隊、保安警察隊。

評比辦法為基準分數50分,再依正、負面輿情加、減分,每月各分組發布新聞稿,最低目標值甲組8則、乙組6則、丙組3則。

呂新財表示,這項草案是參考其他縣市警察局的做法,主要目的是鼓勵警察士氣,獎勵認真做事的同仁,促進警察同仁與媒體的互動,避免因為「偵查不公開」,什麼都不講而導致誤解;至於詳細實施的細節,縣警局將於今日邀各單位討論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