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各級政府調度周轉金 即日起公告

【時報-台北電】財政部國庫署指出,自即日起我國公告「各級政府向所設各項基金調度周轉金額統計表」,揭露各級政府調度周轉金情況,提升政府財務資訊透明度。

根據最新統計,109年度各級政府向所設基金及專戶調度周轉金額總計152.88億元,其中中央政府尚無調度金額,地方政府調度金額分別為六都43億元、縣市政府109.88億元,鄉鎮市公所無調度金額。

另各級政府納入集中支付之基金及特定用途專戶餘額(不含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中央政府為3147.74億元、六都為1982.37億元、縣市政府為345.36億元,鄉鎮市公所無數額。

109年度各級政府向所設基金及專戶調度周轉金額與108年度比較部分,六都年增43億元、縣市政府年減50.11億元,鄉鎮市公所近兩年皆無數額。

至納入集中支付之基金及專戶餘額部分,中央政府年增125.22億元、六都年減92.50億元、縣市政府年增58.67億元,鄉鎮市公所近兩年同樣皆無數額。

財政部國庫署進一步表示,政府公庫款項除依法律規定或因款項性質特殊者外,原則均應存入公庫存款統收統支。

為增進整體資金運用彈性,各級政府可依照地方公庫實際需求統一調度運用。實務上,中央及地方政府視實際需要向所設基金及專戶調度周轉,並於基金或專戶需用款項時,由公庫調節資金支應,以節省債息支出,惟該調度不得妨礙基金正常運作,也就是基金專戶只能用於周轉,不能長期挪用。(新聞來源:工商即時 林昱均/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