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分批匯款給子女,卻被國稅局盯上 判繳 1000 萬補稅與罰款…忽略轉帳 2 地雷,當心省小錢 賠大錢!

若干家長為了避免受贈與稅每年220萬元免稅額限制,分批轉匯現金給子女,殊不知頻繁轉帳也會引起國稅局關注,若經認定有逃漏稅事實,不僅會被要求補稅,甚至須繳交一筆罰鍰。

案例說明
巨款分批匯子女 被認定逃漏贈與稅

陳爸爸最近在台北市賣了一間房子,並打算把賣房子的5,000多萬分給2個兒子,因為擔心單次轉帳給孩子的金額太大被銀行注意,心想只要小額提領現金,並存入孩子的銀行帳戶,應該就不會有問題。而且陳爸爸一開始還將賣房子的錢,分別存入不同銀行,並分別提領轉帳,花了近半年時間,總算把錢都存進孩子的帳戶。

未料,陳爸爸收到國稅局公文,要求說明某段期間內轉帳情況。陳爸爸主張是借給孩子買房的頭期款,未來均會償還,但仍被認定逃漏贈與稅,補稅及加罰共計1,000多萬元。

近年來為因應國際防制洗錢、資恐等犯罪行為相關規範,金融業針對單筆50萬元以上的大金額轉帳都會註記,除了單筆大金額的交易,50萬元以下的金額若是交易次數過於頻繁,也一樣會受到銀行特別關注。為確認這些交易是否屬於商業行為,國稅局會要求民眾說明金錢流向,也因此發現有許多父母提領現金存入孩子帳戶,卻未申報贈與稅。

建業法律事務所顧問、會計師林心瀠解釋,我國贈與稅1年的免稅額為220萬元,以贈與人為納稅義務人。有些人會誤以為每名受贈人都享有220萬元免稅額,例如:爸爸贈與兒子220萬元後,可以再贈與女兒220萬元。然而事實上,贈與免稅額是以當年度贈與的總金額來計算,和贈與給多少人並沒有關係,超過免稅額的部分則須以10%~20%的稅率來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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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借貸非贈與
須有還款紀錄

案例中的陳爸爸以為將賣房所得5,000多萬元分別存入不同銀行,事後分別提領,就不會讓單間銀行覺得他提領的金額太多,且特別注意每筆轉給兒子的金額都沒有超過50萬元。但因為頻繁轉帳給兒子,加上平常也需要提領一些生活費或其他費用,導致短期內提領現金的筆數高達上百筆,超出一般個人帳戶使用的情況,引起銀行的注意。

陳爸爸向國稅局說明時,主張將現金存入孩子帳戶,是因為孩子想買房,但是手邊存款不夠,他先借給孩子支付,將來孩子會分期還給他,但還是被國稅局認定逃漏贈與稅,讓陳爸爸感到困惑。林心瀠認為,雖然案例中的陳爸爸主張轉帳給兒子是借貸行為非屬贈與行為,不須繳納贈與稅,但實際上,陳爸爸的兒子並沒有買房,更沒有還款,自然很難讓國稅局信服。

林心瀠也提醒一個關鍵,在被國稅局發文調查以前,是否有部分還款紀錄相當重要,且還款應盡量使用轉帳或匯款等可以查詢到的方式。若是一筆還款的紀錄都沒有,很難主張其轉帳行為屬於借貸,即使被調查以後再還款,也於事無補。

許多家長想要為子女做好財產分配,如果沒有注意贈與的限制條件,以及分配現金的過程,仍可能會受銀行及國稅局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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