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循環顯成效 轉廢為能有效利用

環保署指出,臺灣有七六%的資源仰賴進口,每年消耗近二億七千萬公噸原物料,相當於每人每年消耗十一點五七公噸。每年產出的廢棄物約三千萬公噸,一一○年我國做到了一般廢棄物約一千萬公噸,回收率達六二點五%,事業廢棄物約二千萬公噸,再利用率達八五%,大步向資源循環零廢棄的目標邁進。

環保署表示,因應國際資源永續及減碳趨勢,我國在推動資源回收的良好基礎上,積極推動資源循環,提出「資源循環零廢棄」戰略,以資源循環永續利用的思維,減少原生物料的使用,透過廢棄資源材料化、燃料化及肥料化的方式,來達成資源循環及減碳目標。

針對事業廢棄物處理及管理問題,環保署與相關部會合作全面盤點廢棄物數量及流向,並在一一一年九月廿六日獲行政院核定「廢棄物管理及資源化行動方案」。就可燃廢棄物將增設十二座處理設施,處理量一○九萬噸/年,一一二年達量能平衡、一一四年可做到暫存量去化;無機廢棄物擴大陸域及海域工程使用六四七萬噸/年,一一六至一二一年累積暫存完成去化;有機廢棄物增設處理設施至二六二○萬噸/年,一一三年完成妥善處理設施;化學品廢棄物新增年處理量十七萬噸。管理面作法包括強化再利用機構管理及產品品質,全程追蹤流向,確保妥善清理;營建廢棄物檢討納管產源及要求申報、建立營建剩餘土石方與營建混合物之區分認定標準、輔導簡易分類場用地合法化;針對市場上規模不足、需特殊技術處理之廢棄物或新興廢棄物,以促參方式推動設置設施。

為促進減煤及減碳,推動廢棄物燃料化,環保署修訂固體再生燃料(SRF)規範,規範可作為固體再生燃料原料之廢棄物種類及固體再生燃料品質標準。目前有二家SRF使用設施建廠中,五家規劃中,將逐漸增加廢棄資源燃料化量能,將廢棄資源「轉廢為能」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