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峰偉:必要時徵用公私建物隔離

澎湖縣因應觀光季防疫,澎湖縣政府召開防疫會議決議,必要時依法徵用公家或民間建物作為隔離場所。(記者王正平攝)
澎湖縣因應觀光季防疫,澎湖縣政府召開防疫會議決議,必要時依法徵用公家或民間建物作為隔離場所。(記者王正平攝)

記者王正平∕澎湖報導

針對新冠肺炎疫情再度擴大,澎湖縣政府十日下午召開防疫會議,因應觀光季人潮,縣長賴峰偉表示,縣府已協請立委楊曜協調國軍英雄館及中華電信會館作為居家隔離場所,必要時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三、五十四條徵用政府及民間建物,提升防疫量能。

縣府表示,在地鄉親確診輕症或無症狀可依中央指引居家隔離照護,但遊客如確診,同機旅客同排及前後兩排將被安排集中隔離,確診人數多,集中檢疫所將不足,縣府將參考台北市或新北市模式,依傳染病防治法徵用公家或民間建築物,並對徵用場所訂定補償金機制。

縣府表示,縣府將採居家檢疫模式,成立「COVID∣19個案關懷服務中心」,整合衛生、社會、民政、警察、消防、車船、環保、行政、旅遊、教育處等單位,提供居家隔離者關懷包。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居家照護的四大原則,確診與同住者皆六十五歲以下,且未懷孕、未洗腎;確診者以一人一室隔離,同住未確診者至多四人,採居家隔離;隔離期滿後,確診者七天自主健康管理、同住者七天加強版自主健康管理;地方政府成立關懷服務中心,進行追蹤關懷。

縣府說,確診者隔離符合一人一室為原則,具單獨房間含衛浴,同為確診者得多人一室。每次浴廁使用後必須適當清消,可於無獨立衛浴房間隔離。解隔後進行七天自主健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