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米混充台灣米 山水米三幹部詐欺罪嫌起訴

越南米混充台灣米 山水米三幹部詐欺罪嫌起訴

苗栗地檢署偵辦泉順食品及山水米公司,涉嫌以低價越南米混充台灣米在通路商販售案件,全案檢察官今天偵查終結,檢方依詐欺罪嫌,將山水米公司副總經理李滄偉、副廠長潘文基與課長江進富等三人提起公訴。至於公司執行長蔡寵信,則是因罪證不足,而獲檢方不起訴處分。(彭清仁報導)

起訴書中指出,被告山水米公司副總李滄偉、副廠長潘文基和課長江進富等人,明知依糧食管理法規定,市場銷售的糧食,在包裝或容器上,應以中文明確標示品名、品質規格、產地、重量等,而且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或易生誤解的情形。卻為了以低價爭取市場通路,降低產品成本,涉嫌從今年五月份開始,在「佳長米」、「長纖米」、 「長ㄟ米」、「長米」等品項的製程中,將越南米裝入,並在「佳長米」、「長ㄟ米」、「長米」包裝袋上均標示產地為「台灣」,「長纖米」包裝袋則標示50%泰國+50%台灣,包裝上都沒有標示產地為越南。

檢察官認為泉順、山水米公司涉嫌以越南米冒充台灣產地的白米,使不知情的全聯、家樂福、大潤發、遠東愛買、頂好、台糖等通路業者,以及消費大眾,誤以為產品內容物與包裝標示相符而購買,泉順食品和山水米公司因此獲利三千兩百多萬元。全案檢察官則是依詐欺罪嫌,將公司副總李滄偉等三人提起公訴,至於公司執行長蔡寵信,則是因罪證不足而獲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