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騷法3度協商無共識 立院擬19日表決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王揚宇台北18日電)立法院朝野黨團今天第3度針對跟騷法草案進行協商,但對於跟騷行為定義是否限縮在「與性或性別有關」行為,仍無法達成共識;立法院長游錫堃宣布相關條文繼續保留,立法院會預計19日處理跟騷法草案,表決保留條文。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5月初審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但包含跟騷行為定義及能否「預防性羈押」等條文,均未達共識,保留送朝野協商處理。有關於跟騷行為的定義,在野黨立委不滿行政院版本限縮在「與性或性別有關」行為,立法院長游錫堃曾召開兩次朝野協商都未達共識。

針對跟騷行為定義,游錫堃今天第3度召集朝野協商,但在野黨與民進黨歷經一個半小時的討論,仍無法達成共識。國民黨立法院黨團認為,限縮在「與性或性別有關」行為將淪為空殼立法;民進黨團則指出,包山包海無法聚焦高危險案件,恐造成遺漏。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表示,只限縮在性與性別,很多樣態會被排除,這部法將會很難適用,且被害人要舉證時,加害人容易找其他託詞,就不能用這部法處理,容易造成空殼立法。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指出,現行刑法、社會秩序維護法、性平三法等已經可以處理大多跟騷相關行為,而跟騷法主要是要彌補恐怖情人這一塊,如果要再擴大,警察每天搞這些就好。

列席的內政部警政署防治組婦幼安全科科長陳玲君指出,警政署發現跟騷最大宗的案件都是行為人長期追求不成而造成危害,因此將草案聚焦在性別暴力,對症下藥。

陳玲君表示,若不論類型成因均納入,可能會讓高危險案件無法得到保護,現行法也會被架空,且分散警察、司法資源,抹煞立法初衷。

由於朝野立委仍無法達成共識,游錫堃宣布將相關未達共識的條文繼續保留,待院會處理。立法院院會明天預計處理跟騷法草案,爭議條文將進行表決。(編輯:楊蘭軒)110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