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同婚登記4勝訴 北市:以通案處理

同性婚姻合法化3年,北市議員王鴻薇質疑跨國同性伴侶無法登記結婚問題,對於跨國同性婚姻4起勝訴,未來應該通案處理,北市民政局允諾未來通案處理。(本報資料照片)
同性婚姻合法化3年,北市議員王鴻薇質疑跨國同性伴侶無法登記結婚問題,對於跨國同性婚姻4起勝訴,未來應該通案處理,北市民政局允諾未來通案處理。(本報資料照片)

同性婚姻合法化3年,跨國同性伴侶無法登記結婚問題仍未解。台北市議員王鴻薇表示,國內現在至少已有4對跨國同性伴侶打贏行政訴訟,而且全都發生北市,法院判定須讓跨國同性伴侶登記結婚,要求未來通案處理。北市民政局允諾同樣狀況可比照辦理,不讓民眾上法院。

王鴻薇說,近年疫情發生後放寬外籍配偶入境台灣,但按照現行法令,若配偶所在國家同婚尚未合法化,在台灣無法登記結婚,導致跨國同性伴侶無法登記結婚,造成無法入境、長期分隔兩地問題。

她表示,同性婚姻通過以後,國內至少已經有4對跨國伴侶到台北市的戶政機關登記結婚遭拒,包括台灣與馬來西亞、新加坡、日本的同性伴侶,後來以訴願、行政訴訟的方式爭取權益,而高等行政法院全部都判戶政機關敗訴,必須讓跨國同性伴侶登記結婚,這4例全部都發生在台北市,如今全數辦理登記結婚。

王鴻薇批評,跨國同性伴侶只能以登記遭拒、訴願失敗,再讓行政法院判贏才能登記,這不是在整人嗎?「若4個案例通通都准,為何不能變成通案?」未來同樣的案例別再讓民眾上法院。

民政局長藍世聰回應,法律是一體適用的,既然根據判決結果而讓他們登記,「那其他個案沒有理由不讓他們登記」,北市原則上可以通案處理,同樣狀況就比照辦理,不要讓民眾上法院,但若是不同狀況還是透過法院判決,公務人員才比較敢去登記,他並允諾將行文內政部解釋。

民政局補充,目前已累計31對跨國同性婚姻,因無法辦理登記而註記於戶政系統內部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