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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內脫罩喝水罰六千 民控為何沒勸導直接罰

雖然「微解封」,但民眾防疫心態可不能鬆懈!台北一名江姓男子,跟妻子逛完大賣場,剛上車、脫下口罩喝水,就被員警發現,由於車內兩人以上不能脫口罩,兩人都被員警各開3000元罰單,但他控訴,員警為何沒有勸導就開單。他拿手機錄影,反被員警改開各15000元罰單,大喊不合理。

事發在8號下午,台北市北投大賣場附近,遭開單的許先生也知道沒戴口罩就不對,但他不滿員警沒規勸、直接罰,而且,當下拿出手機想錄影自保,疑似惹怒員警,反被改開最高1萬5千元罰鍰,讓他喊冤根本不合理。三級警戒以來,規定車內一人以上就要戴口罩,違者可罰最高1萬5千元罰鍰,而且員警只是開單,最終裁罰其實是由市警局行政科決定。

派出所表示,車內兩人以上戴口罩,已經過了勸導期,沒有疑慮,雖然在民眾眼裡,有些不通人情,但疫情面前,凡事都得最高標準,這一口水,真的很貴。